学院各系(所):
为贯彻落实《武汉大学关于实行本科教学课程助教制的办法》等文件精神,依据《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本科教学课程助教制度实施细则》(武大经管函〔2013〕15号),本学期学院继续实行本科教学课程助教制度,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助教选聘工作参照《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本科教学课程助教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二、课程助教的聘任实行申请审核制。各课程主讲教师将从符合学院要求的候选人中挑选助教(原则上从本院全日制研究生中选聘),并指导其填写《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本科教学课程助教岗位申请审核表》(以下简称《申请审核表》,见附件1),同时签署聘用意见。请各课程助教于2024年9月20日(周五)下午16点前将填写完毕的《申请审核表》提交至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101室张老师处,联系电话:68754565。
三、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将在2024年9月27日(周五)前公布本学期本科教学课程助教的审核结果。
四、课程助教的工作考核由课程主讲教师负责,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进行抽查。本学期的抽查将安排在2024年10月和12月各一次。请各课程助教于10月31日(周四)前将填写完整的《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本科教学课程助教考核表》(以下简称《考核表》,见附件2)提交至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101室张老师处。《考核表》中需详细填写9月至10月的助教工作内容,并由课程主讲教师在相应栏目填写审核意见。学院将根据考核结果决定助教是否续聘。12月30日(周一)前,请助教再次提交《考核表》,详细填写11月至12月的工作内容,提交要求同上。
五、课程助教的总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其所负责课程的计划教学学时数。凡超出计划教学学时数的工作量,原则上不予计算。
请各系(所)高度重视课程助教的聘任工作,积极支持并督促课程主讲教师按时完成课程助教的选聘和管理,确保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经济与管理学院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