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有关单位:
为了激发学生的创意思维、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增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学校将在2016年开展创新创业课程及项目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和范围
采取指南申报,申报人根据“武汉大学创新创业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进行申报。建设项目说明如下:
(一)创新创业基础知识课程建设项目
面向全校学生开设,旨在培养学生形成系统的创新创业知识体系和基本能力。主要课程包括:创新思维与方法、创新管理、创业管理、社会创业、商业伦理与道德、创业与法律等。该类课程纳入学校通识选修课程管理。
(二)创新创业实践课程建设项目
主要面向有一定创新创业实践基础的学生,如参加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创业计划大赛等。旨在通过创新创业实训和模拟指导,培养学生创业基本能力,促进学生创业成功。主要课程包括:创业金融、创业领导力、创业营销等。该类课程纳入学校通识选修课程管理。
(三)创新创业专业特色课程建设项目
主要面向特定专业学生开设,旨在培养对某一特定专业领域创新创业有兴趣或有特殊专长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主要课程包括:生物与农业技术创业、新能源领域创业、IT与互联网创业、医疗保健产业创业、文化传媒创意创业、制造业创业等。该类课程纳入学校专业选修课程管理。
(四)“创新创业实训”建设项目
面向全校学生开放,旨在为学生多渠道搭建创新创业实践、思想和经验交流的平台,营造创新创业、成长成才的良好氛围,建设武汉大学特色的创新创业文化。包括开展各类科技创新、创意设计、创新创业项目、创业计划大赛、企业家讲座、创业俱乐部、创业夏令营、项目孵化等。该类项目以教学研究项目形式立项。学生在该项目中取得的成果可申报创新学分。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创新创业基础知识课程”须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有从事创新创业教育研究或教学的经历;或有丰富的指导学生开展创新创业项目、各类创业计划大赛的经验;或有创业经历等;
2.鼓励邀请知名学者、成功创业者、企业家、风险投资人等担任合作授课教师;
3.立项建设后,课程团队每学年在校内至少讲授3个课头。
(二)申请“创新创业实践课程”须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有丰富的从事创新创业教育研究或教学的经历;或有丰富的指导学生开展创新创业项目、各类创业计划大赛的经验;或有创业经历等;
2.立项建设后,课程三分之一以上的学时由创业学院院务委员会成员单位(附件2)邀请的知名学者、成功创业者、企业家、风险投资人等讲授;
3.立项建设后,课程团队每学年在校内至少讲授2个课头。
(三)申请“创新创业专业特色课程”须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有丰富的从事相关领域创新创业教育研究或教学的经历;或有丰富的指导学生开展相关领域创新创业项目、创业计划大赛的经验;或有相关领域创业经历等;
2.鼓励邀请相关领域的知名学者、成功创业者、企业家、风险投资人等担任合作授课教师;
3.立项建设后,课程团队每学年在校内至少讲授2个课头。
(四)申报“创新创业实训”模块须满足以下条件:
1.创业学院院务委员会成员单位或其他有指导学生开展创新创业项目、组织开展各类创业计划大赛等经验的单位均可申报;
2.申报单位应根据项目建设目标、规划,加强管理,促成项目落地,保证项目实施效果。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程序
1.有意向申报的教师(教学团队)填写《武汉大学2016年创新创业课程申请表》(附件3)。申报材料纸质版于2016年2月24日前交到院本教办A109室,电子版材料发送到邮箱20876327@qq.com 。联系人:焦丽,联系电话:68756177。
2.学院将在审查材料的基础上,召开教学指导委员会议评审,择优向学校推荐。学校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其他
申报课程或项目不在《武汉大学创新创业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指南》范围内,经学校专家评审,特别优秀且可以作为创新创业课程体系有益补充的,也可立项。
四、经费资助与管理
(一)经费资助
1.“创新创业基础知识课程”建设经费为3万元,建设周期3年;
2.“创新创业实践课程”和“创新创业专业特色课程”建设经费均为2万元,建设周期均为3年;
3.“创新创业实训”建设经费为1万元,建设周期1年。
经费分期划拨。建设效果明显、授课效果好的可申请滚动资助。
(二)学校将对课程和项目建设情况进行验收,通过验收的课程或项目,学校将继续给予经费资助。没有通过验收的课程或项目,将终止经费支持。
附件:
附件1.武汉大学创新创业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指南.docx (19.47 KB) |
附件2.关于成立武汉大学创业学院的通知.doc (89.00 KB) |
附件3.武汉大学2016年创新创业课程申请表.doc (43.00 KB) |
附件4.武汉大学创新创业实训项目申报表.docx (18.58 KB) |
经济与管理学院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
2016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