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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武汉大学教学改革建设项目立项的通知
时间:2016-05-23  阅读:

学院各单位:

  依据校本科生院《关于开展2016年武汉大学教学改革建设项目立项的通知》(武大本函[2016]35号)精神,学校今年继续组织2016年校级教学改革建设项目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教学改革建设项目涉及的领域包括:1.高等教育发展战略研究;2.通识教育改革与发展研究;3.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研究;4.专业、课程建设与改革;5.艺术教育、体育与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研究;6.实践教学改革与大学生创新能力培养;7.教学方法、手段与考试改革研究;8.混合式教学与翻转课堂教学模式研究;9.教师教学发展专题研究;10.自选项目。

  以上1-9类别项目在学校评审时将予以优先考虑,鼓励跨学科、跨学院(系)申报,其中第9类“教师教学发展专题研究”项目的评选由武汉大学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另行通知。

  二、申报条件

  在职教师、教学管理人员等均可申报,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主持人不得同时申请两个及以上教学改革建设项目。依据学校通知精神,按照我院专任教师总数量,我院限报5项。

  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课题主持人仅限1人,参研人员一般在5人左右(含主持人)。

  三、申报程序和经费支持

  在教师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向学校推荐。

  学校对立项项目给予2-3万的经费支持,分年度下拨,学院将按一定比例予以配套支持,建设周期为2-3年。学校将对教学改革建设项目进行验收检查,通过验收的项目,学校将继续给予经费资助;暂缓通过验收的项目,将暂停经费支持,直至下次通过验收;取消立项的项目,学校将终止经费支持,并追究项目负责人及相关单位的责任,在两年内不受理该项目负责人提出的研究立项申请。

  四、工作安排

  请有意向申报的教师于6月1日前提交“教学改革建设项目申请书”(一式1份)至院本教办A109室,并发送电子版到指定邮箱。联系人:焦丽,电话:68756177,Email:20876327@qq.com。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