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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因私出国(境)证件进行集中管理的通知
时间:2021-03-02    点击数:

全院各单位:

根据《党委第五轮第四巡察组关于巡察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的反馈意见》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因私护照管理的通知》(武大人字[2014]89号)的要求,院党委决定收取以下人员的因私出国(境)证件进行集中管理。

一、集中管理证件对象

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拥有博士学位者、六级及以上职员

二、集中管理证件种类

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三、上缴方式和时间

为做好证件集中管理工作,请以上人员个人上缴相关证件于组织人事室B132处进行集中管理。

四、相关要求

使用因私证件出国(境),须填写《武汉大学因私出国(境)证件申领表》,并按有关要求办理审批手续。因私出国(境)人员回国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上交因私证件。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