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English Version设为首页加入收藏联系方式
新闻动态 首页 - 新闻动态 - 正文
我院充实教学督导员队伍
时间:2006-05-15    点击数: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风、学风建设,提高经济与管理学院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加强和改进教学督导工作,充分发挥教学督导在稳定教学秩序、规范教学活动、培养教师队伍、深化教学改革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并报学校审核批准,经济与管理学院决定聘请张彬、王林昌、石莹、刘喜爱等同志担任学院第三届教学督导员。张彬任学院教学督导组组长,王林昌、石莹、刘喜爱为学院督导组成员,聘期两年(2006年4月至2008年3月)。

教学督导组是学院有关教学秩序、教学质量及教学工作状态监督、指导的咨询机构,在主管教学副院长的领导下,配合学院教学管理部门,相对独立地开展各项工作,对教学管理和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督导员在聘任期间的责权利以及其他相关事项根据《武汉大学教学督导工作办法》和《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学督导办法》的规定办理。

教学督导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教学督导组成员以听课为主要形式,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备课、授课、实验、实习、考试等各个教学环节及教研活动的实施情况,收集有关教风、学风和教学管理方面的意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教学工作经验;对课堂教学各个环节的工作情况和效果进行有目标的检查与评价;不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收集和及时反馈对教学管理工作、教风、学风的意见和要求;负责学院教学活动(教材、讲课、教案比赛等)的评比工作等。

学院积极支持教学督导组及督导员的工作,根据有关规定,教学督导员可根据需要选听任何教师的授课,对任何违反学校教学管理制度的教师和学生可进行查问登记、批评教育。教学督导员还可到学校或学院各教学部门进行教学调查研究。相关部门和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干扰教学督导员对教学管理工作的调查研究,对教学督导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并及时改进工作,做出整改答复。教学督导评价是教师考核、评优、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

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学督导组自建立以来,各位教学督导员努力工作,为学院稳定教学秩序、规范教学活动、培养教师队伍、深化教学改革到了积极作用。以进一步提高学院教风学风、进一步提高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为目标,新一届教学督导组各位成员积极履行职责,深入教学第一线,积极开展教学督导工作,为迎评创优工作顺利开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