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事务(证)名称
因公短期(29天以内)赴港澳手续办理指南
承办单位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办理条件
1、境外邀请函(邀请函必须有明确的出访目的、出访日期、停留期限及邀请人签字)或外单位组团的赴港澳任务通知书、任务批件(无以上材料无法单独办理因公赴港澳通行证)。
2、明确的出境经费来源。
准备材料
1.《武汉大学因公出访人员申报表》(本表不提供下载 ,请到港澳台事务办公室领取,此表也是回校后报销的重要凭证)
2.合格的境外邀请函 2份(如为外文,另需提供打印的中译文2份)
3.身份证复印件(1份)
4.照片(二寸白底彩照2张)
5.预付通行证(签注)款:100元
6.因公临时赴港澳人员备案表(到组织部网站下载,详细要求见组织部网站)
表格下载
因公临时赴港澳人员备案表
办理流程
第一步:提交以上申办材料(至少提前2周以上,材料不齐全者无法办理)
第二步:办理校内手续
1、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出具武汉大学赴港澳任务批件或确认件。
2、凭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出具的《政审通知单》到校组织部办理因公临时赴港澳人员备案表。
第三步: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专人赴省外办办理因公通行证、签注等手续(签注时间约一个月左右)
注意事项
因公人员回境后注意事项
1、交还因公通行证(因公通行证系出境执行公务活动的重要身份证件,根据国家规定因公赴港澳人员个人不得 保管因公通行证,回境一个月内须将通行证交还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携带因公通行证到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办理预付款结账手续。办理时间:每周四上午
办事地点及电话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电话:68752821
收费标准
根据学校文件规定,办理因公出国(境)手续收取手续费
一、收费的标准: 每人每次每地区200元。
二、交费方式:由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开具《因公出国(境)服务手续费交费通知单》,因公出国(境)人员填写报销单到财务部在其相关经费中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