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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全日制在校生赴日本京都大学交流的通知
时间:2008-12-31  阅读:

各系、所

根据我校与日本京都大学的交流协议,现推荐全日制本科生或硕士研究生于2009年秋季赴日本京都大学交流学习。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1. 申请人条件:中国公民因私护照;全日制在读大二、大三本科生或硕士研究生一年级;德才兼备、品学兼优,有事业心和责任感,学习目的明确;志愿者优先推荐。

2. 申请材料:中英文的成绩单原件一份、在读证明原件一份(均由教务部出具)。

3. 名额:每个学院一名。

4. 教学语言:英语或日语。

5. 语言要求:在报名时必须出具英语语言成绩单(雅思6.0或日语一级成绩单。

6. 时间:200910月—20103月(一学期)。

7. 费用:在日本京都大学学习期间免学费,学生需自理住宿费、生活费、健康医疗保险等。同时,学生必须交纳武汉大学的学费。

8. 详情可登陆该校网址查询

http://www.kyoto-u.ac.jp/en/education/international/admissions/program/guide/kuinep.htm

请各系推荐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一名,于2009220日(星期五)前到院科研外事与学科建设办公室B142领取并提交《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出国交流学习申请表》,学院将择优(根据语言成绩)推荐一名学生参加学校交流。逾期不候。

联系人:余静静

联系电话:027-68753003

联系时间:周一到周五 8:15-11:15 14:15-16:45

院科研外事与学科建设办公室

2008年12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