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所:
根据教育部关于申办国际会议的最新文件精神和武大外字〔2008〕31号《武汉大学国际学术会议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请各系所将2012年拟举办(含承办、合办等)的国际学术会议和港澳台地区学术会议的立项申请连同《武汉大学举办国际学术会议申请表》于9月27日前送科研外事与学科建设办公室B142(联系人:余静静,68753003)。为保证会议申请快速和顺利进行,请各系所一并附上电子稿发送至:yjjemskyws@yahoo.cn
请务必在9月27之前提交申请报告,逾期不报的会议将无法获得教育部的会议批件,且不能列入学校2012年国际和港澳台地区会议资助计划。
院科研外事与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1年9月5日
附件:《武汉大学举办国际学术会议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