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所):
根据我校与台湾成功大学的学生交流协议,和对方专业相关要求,将从经我院选派2名本科生,于2013年2月赴台湾成功大学交流学习一学期。
交流学生在交流学习期间需缴纳我校学费,对方学校将免除其学费。学生本人需承担往返旅费、住宿费、书籍费、交通费、保险费、证件办理费以及其它个人消费。
学生在交流学习期间尽可能在对方学校选修与本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相同(相近)的课程;我校承认学生在对方学校所修课程和取得的学分,并可冲抵相应必修学分和选修学分。
交换学生推荐条件:1、为二、三年级全日制正规本科生;2、学习成绩优良;3、综合素质较高,有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
申报学生需提交资料:
1、《武汉大学学生2013年秋季赴台湾大学交流学习学生名单》,盖学院行政公章。
2、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申请表,一式两份。
3、成绩单一份。
4、英语成绩证明。
请有意向的学生提供上述材料,并于11月12日12:00前将相关材料提交至科研外事与学科建设办公室李老师处,逾期不候,咨询电话68753846。
科研外事与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