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所):
根据我校与台湾中山大学校际交流合作协议,以及对方学校的专业要求,将从学院各选派1名相关专业学生于2013年9月份赴台湾中山大学交流学习一学期。
交流学生在交流学习期间需缴纳我校学杂费,对方学校将免除其学杂费和住宿费。学生自行负担旅费、书籍费、交通费、证件办理费、保险费和其它属于个人支出费用。
交流学习期间,学生尽可能在对方学校选修与本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相同(相近)的课程;我校承认学生在对方学校所修课程和取得的学分,并可冲抵相应必修学分和选修学分。
交换学生推荐条件:1、为目前一、二年级全日制正规本科生;2、学习成绩优良;3、综合素质较高,有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
请感兴趣的同学准备以下材料:
1、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申请表,一式两份。
2、成绩单一份。
3、和对方学校要求提交的相关资料:
a、《大陆地区人民入出台湾地区申请书》,繁体,正反两面打印到一张纸上;
b、照片需严格符合要求;
c、身份证:不能为临时身份证,交换期结束返回时仍在有效期内。
d、在学证明:周一下午、周二上午教务部学籍办办理。
e、其他材料。
请感兴趣的同学准备以上材料,并于4月18日前提交至学院B142办公室李老师处,咨询电话68753846,过期不候。
科研外事与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3.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