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所):
根据我校与台湾东吴大学的协商,将从我院各选派1名本科生于2013年9月赴台湾东吴大学交流学习一学期。
交流学生在交流学习期间需缴纳学校学杂费,对方学校将免除其学杂费。学生本人需承担往返旅费、住宿费、生活费、书籍费、保险费、办理证件费以及其它个人消费。
学生在交流学习期间尽可能在对方学校选修与本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相同(相近)的课程;我校承认学生在对方学校所修课程和取得的学分,并可冲抵相应必修学分和选修学分。
交换学生推选基本条件:
1、目前为一、二年级全日制正规本科生;
2、学习成绩优良;
3、综合素质较高,有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
请感兴趣的同学准备以下材料:
1、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申请表,一式两份。
2、成绩单一份。
3、和对方学校要求提交的相关资料:
a、《大陆地区人民入出台湾地区申请书》,繁体,正反两面打印到一张纸上;
b、照片需严格符合要求;
c、身份证:不能为临时身份证,交换期结束返回时仍在有效期内。
d、在学证明:周一下午、周二上午教务部学籍办办理。
请感兴趣的同学准备以上材料,并于4月18日前提交至学院B142办公室李老师处,咨询电话68753846,过期不候。
科研外事与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3.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