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所:
根据我校与台湾东吴大学的交流协议,现推荐全日制在校生于2017年春季赴台湾东吴大学交流学习。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1.申请人条件:年满十八周岁;全日制在读大二、大三年级本科生或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二年级(三年制);身心健康、德才兼备、品学兼优,有事业心和责任感,学习目的明确;无受处分记录;国际部志愿者优先推荐。
2.申请材料:中文成绩单原件一份(学院出具)、在读证明原件一份(本科生院或研究生院出具)。
3.名额:两名。
4.成绩要求:绩点3.0及以上。
5.时间:一学期(2017年2月至2017年7月)。
6.费用:在台湾东吴大学学习期间免学费,学生需自理住宿费、生活费、健康医疗保险等。同时,学生必须交纳武汉大学的学费和办理退宿手续。按学校规定,未办理退宿手续者,交换学习期间仍需缴纳住宿费。
7. 交流学习期间,学生尽可能在对方学校选修与本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相同(相近)的课程;我校承认学生在对方学校所修课程和取得的学分,并可冲抵相应必修学分和选修学分。
8.详情可登陆该校网址查询: http://www.scu.edu.tw/
请申请人于2016年10月13日前将《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出国交流学习申请表》或《武汉大学普通研究生出国交流学习申请表》及以上提及的材料,交到学院科研外事与学科建设办公室B142吴老师处(68753845)。逾期不候。
武汉大学普通研究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申请表.doc (48.00 KB) |
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申请表.doc (30.00 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