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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台办关于学生赴台交流申报计划的通知
时间:2016-06-03  阅读:

各系所:

现转国际交流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接到省台办通知,学生赴台交流须先报计划。62日,我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已将校级交换生项目、法学院、国学院、新闻学院等交换生项目、第七届两岸青年领袖研习营项目、“2016亚太法律菁英营”活动和2016年东亚青年儒家论坛暨研习营——儒家与全球伦理项目报送省台办。

各系所如有学生今年暑假和下学期赴台交流、学习和科研,请于613日前将相关信息报送至学院科研外事与学科建设办公室(B142)吴老师处。逾期无法办理。

科研外事与学科建设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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