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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材料受理的通知
时间:2011-03-01    点击数:

根据我校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通告的进度要求,现将学院受理申请材料的详细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注意事项:
申请必须符合国家自然基金委2011年新的申请要求及限项规定(详见《指南》),提交正式材料前请务必按照《武汉大学个人形式审查明细表》进行材料自查并签字确认。任何人员(包括项目组成员)超项都会影响本次申请或涉及到的项目。
请按照所在院系规定时间提交申请材料至院系科研秘书,学校科发院不受理个人提交的申请。如有特殊原因需要逾期提交者,需填报《逾期审批表》,并经学院主管科研领导亲笔签字同意,方可接收。
时间要求:
1.请各位拟申报的老师于3月4日上午11:30之前提交一份纸质初稿,并将电子版发至sxy14@whu.edu.cn,以便报校科发院做超项检查
2.最终正式申请书请于3月9日上午11:30之前提交,交纸质版、电子版最终稿。
电子版要求:与纸质版版本号一致
纸质版要求:申请书用A4纸双面复(打)印,一律左侧两钉装订,最后签字盖章页单面打印(签字面朝外装订做为封底)。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请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直接从网上提交,不要附在纸质申请书之后)一式三份其他类别项目《申请书》一式两份。各类上交的《申请书》中的一份作为学校存档(依托单位处请加盖院系公章)并附申请人《个人形式审查明细表》。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合作单位:我单位主持申请的,申请书“简表”中《合作单位信息》填写有合作单位的,必须在“签字和盖章页”中《依托单位及合作单位承诺》栏合作单位公章处加盖参与单位法人公章。参加外单位主持申请的,请自拟情况说明(包括我校参与人姓名、单位、职称,拟参与的项目名称及主持单位,保证申请材料符实并无超项问题,文责自负)加盖二级单位公章后,报科发院审核盖学校公章。
2.申请回避同行专家:申请者可提出不宜评议本项目的专家名单(姓名与单位,不得超过3人),装入信封钉在申请书原件上。
3.提请注意:“资助类别”、“亚类说明”、“附注说明”要尽量填写到最细,否则无法完全界定清楚所申请的项目类别。
4.经费预算:特别注意以下比例。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面上项目不超过项目总经费的15%(重点项目10%、杰出青年基金20%),管理费为项目总经费的5%,劳务费(用于直接参加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人员的劳务费)面上项目不超过项目经费的15%(重点项目10%、杰出青年基金10%)。
5.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申请者须在2011年1月1日未满50周岁,并在海外独立主持实验室或研究项目(须提供任职证书复印件和研究项目批准通知书复印件)、以我校作为国内研究基地并每年至少在我校工作两个月以上、与我校科研人员合作研究的优秀青年学者。申请时必须附双方合作的合作研究协议书
科研外事与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1年3月1日

个人用:自然基金形式审查明细表.doc
文件类型: .doc 687e5dfb25edf7acb3d4bfbed0ccb423.doc (67.00 KB)

个人用:武汉大学基金申请逾期审批表.doc
文件类型: .doc 7854ec9dd5321dd2e5c7c13e111e52b8.doc (28.5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