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所:
根据《武汉大学科研项目绩效发放暂行办法》武大科理字〔2017〕53号,结合我校文科科研项目绩效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武汉大学文科科研项目绩效发放审核规则如下:
一、科研项目绩效发放实行总额控制,每人每年发放绩效总额不超过50万元,或者不超过其个人工资、岗位津贴和岗位绩效的总和。如果申请发放额度超过标准,超出部分需按照1:1比例向学校缴纳。
二、纵向科研项目绩效发放对象为项目课题组成员,横向科研项目绩效发放对象为项目负责人和校内实际参与人员。同一项目中,项目参与人员发放额度不超过项目负责人发放额度的60%。
三、纵向科研项目绩效发放
1.纵向科研项目必须有间接费预算才能发放绩效,绩效发放的最大额度为间接费扣除管理费后的金额。
2. 纵向科研项目绩效须根据项目进度按比例发放,在研项目发放不超过项目绩效额度的50%,结项后发放剩余50%,因项目负责人个人原因导致项目终止或项目结题评审未通过者不得发放后续部分绩效。
3.纵向科研项目绩效发放不集中受理。项目负责人填写《武汉大学文科纵向科研项目绩效发放申请表》和《武汉大学文科纵向科研项目绩效发放明细表》,经科研项目所在单位和社科院审核盖章后到财务部通过财务申报系统办理发放。
三、横向科研项目绩效发放
1.横向在研项目绩效从项目“人员费用”中支出;2016年前设置了间接费账户的,间接费账户余额可以全额发放;横向项目结题后结余经费的70%部分可用于发放绩效,从结题结余经费发放绩效须先办理项目结题手续。横向项目结题须提交项目委托单位盖章认可的结题证明并填写《武汉大学科研经费结题结算申请表》。
2.横向科研项目绩效发放有以下两种办理方式:
A.项目负责人填写《武汉大学文科横向科研项目绩效发放申请表》和《武汉大学文科横向科研项目绩效发放明细表》,经科研项目所在单位和社科院审核盖章后到财务部通过财务申报系统办理发放。
B.社科院每年集中受理一次,项目负责人填写《武汉大学文科横向科研项目绩效集中提取申请表》和《武汉大学文科横向科研绩效集中提取分配至个人明细表》,科研项目所在单位审核汇总交至社科院,社科院审核后集中交财务部审核办理,财务部将发放绩效转入被分配人绩效发放专户,被分配绩效人员可通过财务申报系统发放本人科研绩效。
横向科研项目绩效2018年集中办理提取分配时段:3月12日--3月30日。项目负责人填写《武汉大学文科横向科研项目绩效集中提取申请表》和《武汉大学文科横向科研绩效集中提取分配至个人明细表》,并于3月26日上午10:00前交至学院科研外事与学科建设办公室(B142),由学院统一提交社科院审核后转交财务部审核办理。学院联系人:吴凯68753845。
以上所有表格空白表请见附件,或在社科院网站下载中心-项目管理下载。
国家社科基金和湖北省社科基金项目绩效社科院审核人:曾彦 联系电话68752343;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绩效社科院审核人:刘萍 联系电话68752283;其他纵向科研项目和横向科研项目社科院审核人:陈翠容 联系电话68752283
科研外事与学科建设办公室
武汉大学文科科研项目绩效发放相关表格.zip (34.99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