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所:
现转发一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组织间国际合作项目申报指南如下。请拟申报教师提前与我院科研办联系,报备申报意向,由学院统一上报科发院。谢谢!
请项目申请人根据《项目指南》的要求,自行确定申请人和项目参与人员的限项状态、项目申请书的学科代码并确保其正确。
请有申请意向的老师认真阅读《项目指南》,并在学校申请截止时间前在ISIS系统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未在校内截止日前提交的项目将不予受理。请申请人所在院系仔细检查申请书,审核无误后,在学校申请截止时间前提交院系签字盖章的《关于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材料的承诺函(非集中申报期)》及《武汉大学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申报知情同意书》(科发院官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里下载,校内网可直接下载,校外请登录VPN后下载)电子版扫描件至wdjcb@whu.edu.cn,纸质版交科发院101存档。未按时发送院系承诺函及知情同意书的,视为院系不同意申报,学校将不予提交。
对于项目申报所需签字盖章的材料,将事先通过学院科研办预审后上报科发院项目处后进行文件审核,并请在学校申请截止时间前到当代楼办理盖章手续,注意:须携带《武汉大学公章使用申请审核单》。
“国家自科基金委国际合作研究协议书撰写说明及范本(英文)”请于文末下载附件,若指南明确给了模板,请严格按照指南模板。
申请人在线填写申请书过程中如遇到网站技术问题,可联系基金委ISIS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10-62317474),或在网站点击“在线咨询”。
经管院科研办
电话:68753845
· 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比利时弗兰德研究基金会合作交流项目指南
具体指南请见链接: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84677.htm
一、项目说明
1.资助领域: 详情请见指南。
2.资助强度:中方资助强度不超过10万元/项。
3.资助期限:资助期限为2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附件要求
(1)比方申请人和来访人员的英文简历。
(2)合作协议(协议模板见附件)。中比双方申请人须就合作内容、交流计划及知识产权等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交流协议。
未按要求提交以上附件材料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校内申请截止日期:2022年5月20日
· 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欧盟委员会“中欧人才项目”指南
具体指南请见链接: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84413.htm
一、项目说明
1.资助领域: 详情请见指南。
2.资助强度:中方资助强度不超过3万元/项(直接费用,本项目无间接费用),仅限用于中国研究人员访欧的国际旅费(机票为经济舱)。中国研究人员赴欧期间的日常生活费用与研究经费由欧盟项目团队支付。
3.资助期限: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2年9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
二、附件要求
(1)申请人须上传欧盟项目团队同意接收中国研究人员的接收函扫描件(参考范本见附件2),内容需涵盖访问时长、研究内容、研究及日常生活费用安排等,并由欧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
未按要求提交以上附件材料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校内申请截止日期:2022年5月20日
· 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比利时法语区基础研究基金会合作交流项目指南
具体指南请见链接: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4363.htm
一、项目说明
1.资助领域: 数学和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地球科学、工程与材料科学、信息科学、管理科学、医学。
2.资助强度:中方资助强度不超过10万元/项。
3.资助期限:资助期限为2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附件要求
1.比方申请人和来访人员的英文简历。
2.合作协议(协议模板见指南附件)。中比双方申请人须就合作内容、交流计划及知识产权等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交流协议。
未按要求提交以上附件材料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校内申请截止日期:2022年5月24日
· 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俄罗斯科学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具体指南请见链接: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4188.htm
一、项目说明
1.资助领域: 数学和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地球科学、工程与材料科学、信息科学、管理科学、医学。
2.资助强度:中方资助强度不超过150万元/项(直接费用)。
3.资助期限: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附件要求
1.俄方申请人和参与人员的个人简历;
2.合作双方共同撰写的英文申请书(英文申请书模板见指南附件1);
3.合作协议(协议模板见指南附件2)。中俄双方申请人须就合作研究内容、交流互访计划及知识产权等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协议。
未按要求提交以上附件材料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校内申请截止日期:2022年5月13日
· 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欧洲城市化联合研究计划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具体指南请见链接: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3621.htm
一、项目说明
1.资助领域: 2022年度合作的资助领域包括:
1. Sustainable Urban Logistics(申请代码1须选择G0102、G0109、G0116 或G0117)
2. Climate-neutral Mobility(申请代码1须选择G0102或G0116)
以上2个领域的具体说明详见附件1英文指南2.3。本项目为跨学科研究项目,鼓励不同学科之间的交叉研究。
2.资助强度:直接费用资助强度不超过200万元/项(直接费用)。
3.资助期限: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3年5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
二、附件要求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还须上传欧方合作者向UEFISCDI提交的英文申请书全文副本作为附件材料。
校内申请截止日期:2022年9月13日
· 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香港研究资助局联合科研资助基金合作研究重点项目指南
具体指南请见链接: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3145.htm
一、项目说明
1.资助领域: 本项目资助由内地和香港科学技术人员联合提出的自然科学领域的研究计划,重点资助领域为信息科学、生物科学、新材料科学、海洋与环境科学、医学科学、管理科学等。
2.资助强度:直接费用资助强度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项。
3.资助期限:项目资助期限为4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3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附件要求
除在线填写并提交申请书外,申请人须将下列附件材料上传至申请书的“附件”栏中一并提交:
1. 申请人与香港地区合作者签署的合作研究协议。
2. 香港地区合作者提交给研资局的申请书。
校内申请截止日期: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