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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青优青】关于开展武汉大学第三批人文社会科学杰出青年学者和优秀青年学者聘任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5-28  阅读:

各系所: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文科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和汇聚一批高层次中青年学术中坚,根据《关于印发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杰出青年学者优秀青年学者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武大科文字[2017]5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启动我校第三批人文社会科学杰出青年学者、优秀青年学者(以下简称“文科杰青”、“文科优青”)聘任工作。现就做好第三批文科杰青、文科优青聘任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面向海内外公开聘任,符合申报条件的校内外学者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品德高尚,学风严谨,无学术不端行为和其他不良记录。

2.文科杰青申报者的学术造诣和学术影响应达到国家级高层次人才项目获得者水准,在本学科领域取得突出的学术成就,具有良好学术声誉与广泛学术影响,具有学术领军才能和重大项目策划组织能力,拟从事的研究工作具有重大创新前景和发展潜力。

3.文科优青申报者的学术造诣和学术影响应达到国家级人才项目获得者水准,具有较大学术创新潜力和较强学术组织能力,已取得高水平标志性研究成果,学术水平居本学科国内同年龄段学者前列。

4.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武汉大学教学、科研全职工作要求。文科杰青的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文科优青的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鼓励并支持各单位以上述申报条件为基础,结合实际制定具体遴选推荐标准。

三、校内学者评审、聘任程序

(一)个人申报(2020.5.28-2020.6.5)

有意申报的个人,填写相关表格,准备申报材料,于2020年6月5日前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申报表一式5份,支撑材料1份)。

(二)单位审核与推荐(2020.6.9-2020.6.19)

1.各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2.召开教授委员会会议,申请人就个人基本情况、前期研究基础、研究计划进行汇报,教授委员会进行审议投票,得票数超过参会委员人数的2/3者方可进入推荐名单。

3.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对教授委员会审议通过的申请人情况进行全面审核,排序确定推荐候选人名单(按照师资队伍规模确定各单位校内文科杰青、文科优青的推荐名额,专任教师40人以下的可各推荐0-1人,41-80人的各推荐0-2人,81-150人的各推荐0-3人,150人以上的最多各推荐0-4人)。

(三)资格审核与通讯评审(2020.6.20-2020.7.24)

学校对申请人情况进行资格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予以受理并组织至少15位校外同行专家进行通讯评审,得票数超过通讯评审专家人数的2/3者进入下一评审环节。

(四)会议评审与公示(2020.7.25-2020.8.21)

学校负责邀请校内外专家组织会议评审(其中,校外专家人数占评审专家总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50%),申请人进行现场答辩。在规定名额内(名额在校内初评环节开始前研究确定)进行一轮无记名投票表决,得票数超过参会评审专家人数的2/3者进入候选人建议名单。

学校对候选人建议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

(五)审批与聘任(2020.8.22-2020.9.20)

1.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通过公示的入选者进行审定,并正式公布入选名单。

2.学校、有关文科单位及第三批文科杰青、文科优青入选者签订三方协议,颁发聘书。

四、校外学者评审、聘任程序

面向校外学者聘任的文科杰青、文科优青不限名额,由学校按照人才引进程序进行评审、聘任。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应站在贯彻“人才强校”战略和提升我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综合实力的高度,切实做好政策宣讲与组织动员,积极开展校内外推荐人选的联络组织,公平、公开、公正地做好遴选推荐工作。

2.应按照“严格标准、择优聘任、宁缺勿滥”的原则,实行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确保客观公正。

3.建立工作协作机制,强化沟通,密切合作,确保文科杰青、文科优青评选、聘任与考核工作的顺利实施,努力营造有利于文科人才队伍建设和推动文科科研创新的良好环境氛围。

4.各单位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开展工作,推荐人的申报材料(电子版:申报一览表、个人申报表;纸质版:个人申报表一式5份,支撑材料1份,申报一览表A3打印1份)应于2020年6月5日前报送学院科研办,联系人:王艳,联系电话:13627221151,邮箱:sxy14@whu.edu.cn。

特此通知

学院科研办

2020年5月28日

学校通知网页链接:http://ssroff.whu.edu.cn/info/1018/657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