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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 主题团日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2-11-01    点击数:

经济与管理学院各基层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夯实团的基层基础,增强基层团支部的组织活力。根据《共青团中央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团的基层建设 着力提升团的组织力的意见>的通知》《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等有关要求,现将开展“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团日活动的具体通知如下:


一、团日活动学习内容

(一)党的二十大报告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是一次高举旗帜、凝聚力量、团结奋进的大会。大会通过的报告,分析了国际国内形势,提出了大会主题,回顾总结了过去五年的工作和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阐述了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和本质要求等重大问题,擘画了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宏伟蓝图和实践路径,就未来五年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制定了大政方针、作出了全面部署,是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是一篇马克思主义的纲领性文献。

学习参考链接:

https://www.12371.cn/2022/10/25/ARTI1666705047474465.shtml

(二)中国共产党章程(全文)

党章是党的总章程。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根据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的需要对党章进行修改,是我们党的一个惯例。现行党章是党的十二大修改制定的。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发展变化,党的十三大至十九大都对党章作了适当修改。实践证明,这些修改有利于更好发挥党章的规范和指导作用。

学习参考链接:

https://www.12371.cn/2022/10/26/ARTI1666788342244946.shtml

https://www.12371.cn/2022/10/27/ARTI1666845926836204.shtml

(三)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上的重要讲话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时强调,始终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学习参考链接:

https://www.12371.cn/2022/10/23/ARTI1666500172375447.shtml

(四)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发表的重要讲话

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1025日下午就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行第一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党的二十大在政治上、理论上、实践上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成果,就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制定了大政方针和战略部署,是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全党要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坚定不移把党的二十大提出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奋力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

学习参考链接:

https://www.12371.cn/2022/10/26/ARTI1666761990140280.shtml

二、团日活动组织单位

主办:共青团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委员会

承办:共青团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三、团日活动开展时间

20221030-20221111

四、团日活动参与对象

2022级、2021级硕士研究生团支部;

2020级硕士研究生团支部及博士团支部自愿参加。

注:有意向评选先进团支部的团支部必须参加。


五、团日活动相关要求

1.认真组织实施。各分团委(团总支)在根据通知精神,组织好本单位团支部严肃认真开展团日活动,确保学习到位、流程完整。同时,严格遵守学校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要求。如因疫情限制等原因无法线下进行,本次团日活动可以采取线上开展的形式。

2.录入“智慧团建”系统。为及时梳理和汇总各基层团支部主题团日活动开展情况,请各基层团支部将主题团日活动信息及时录入“智慧团建”系统“教育实践”板块,“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须在1111日之前完成录入工作。

3.确保教育实效。主题团日活动是落实团的“三会两制一课”制度的实际举措,是强化团员意识、发挥团组织教育主体作用的具体安排,各分团委(团总支)应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指导本单位团支部开展主题突出、形式创新、内容丰富、参与度和满意度高、具有一定借鉴推广意义的团日活动,发挥实效,注重长效。本次团日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团会大比拼的基本评价依据之一。(注:本次团日活动的四个学习内容要求全部完成。)

4.积极推送宣传。为在全校范围形成积极的示范效应,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各分团委(团总支)对于已举办的团日活动可在3天内择优推送分享至本单位团属媒体平台,并在5天内择优向“联动珞珈”微信公众号等校内团属平台投稿。校团委将定期从“联动珞珈”微信公众号推送的团日活动中评选产生武汉大学“优秀(十佳)主题团日活动”。

5.材料报送要求。所有研究生团支部报送的相关材料(录入截图、团日材料)须在1192000前发送至经济与管理学院团委组织部(研究生)公邮whuems_zuzhibu@126.com,邮件统一命名格式为“团支部名称+十一月团日活动材料”团日材料包括活动策划、出勤情况统计表、流程PPT、团日活动心得(建议总人数的30%以上)、成果报告书、活动照片、活动视频、活动推送(后两项为加分项,非必须)等。


联系人:伍林 谭博文 王乔嘉玉

联系电话:027-68752896

特此通知


共青团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