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研究生:
为鼓励研究生投身学术、刻苦钻研,提升全面素质,根据《武汉大学“茅台奖学金”捐赠协议》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2023-2024学年度茅台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文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在校全日制研究生。
二、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尊师好学,诚实守信,乐于助人,道德品质表现优良;
4.学习刻苦,成绩优异。
满足以上条件的前提下,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获得省市级 “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 ”等荣誉称号;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为社会、学校(院、系)发展建设做出贡献。
三、名额分配及奖励标准
文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各1人。
奖励标准:5000元/人。
四、评选程序
请有意向申报茅台奖学金的研究生通过智慧研工系统进行申报,经导师同意后,将申请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专项奖学金评审线上操作手册)、专项奖学金自评表(附件2)、科研情况汇总表(附件3)、证明材料(成绩单、科研成果、学科竞赛成绩等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学术论文需要提供论文全文和图书馆检索报告、学科竞赛需提供获奖证书)纸质版于11月26日下午5点前报学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学生事务中心169-5),申请表、自评表、汇总表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474543665@qq.com,邮件主题以“申报茅台奖学金+博士/硕士+姓名”格式命名。其中系统申报、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务必都要提供,缺一者视为本人自动放弃申报。
参评材料原件经审核后当场退还,所有复印件材料一经上交不退回。学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审核申请者的材料,经评审择优推荐候选人并经公示后上报研究生工作部参评。学校将相关名单及支撑材料报送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审核后确定最终获奖者,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联系人:汤老师 027-68753186
五、评选说明
1、同一学年度,研究生不得用相同学术成果获评学术创新奖、国家奖学金和不同专项奖学金;如研究生使用不同学术成果获评的学术创新奖、国家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奖金和荣誉可以兼得。
2、申报各专项奖学金所使用的支撑材料,如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学科竞赛成绩等取得的时间须在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
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