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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度华为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11-25    点击数:


全院研究生: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根据《2024年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与武汉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设立“华为奖学金”协议书》等文件精神,现将2023-2024学年度华为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

计算机学院、电子信息学院、网络安全学院、电气与自动化学院、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动力与机械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测绘学院、遥感信息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2026(理论上可毕业)的全面发展、专业能力突出的研究生。

二、奖励标准

奖励标准:8000/

三、名额分配

计算机学院:硕士7人,博士7

电子信息学院:硕士5人,博士1

国家网络安全学院:硕士5人,博士1

电气与自动化学院:硕士5人,博士1

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硕士1人,博士2

动力与机械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测绘学院、遥感信息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硕士各1


四、申报条件

申请人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任意一条,即可申请:

1.国家奖学金获得者;

2.成绩排名年级前10%

3.学生(一作)发表顶级会议、期刊论文1篇及以上;

4.国家级竞赛获二等奖及以上;

5.拥有1项及以上专利。

五、评选程序

请有意向申报华为奖学金的研究生通过智慧研工系统进行申报,经导师同意后,将申请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专项奖学金评审线上操作手册)、专项奖学金自评表(附件2)、科研情况汇总表(附件3)、证明材料(成绩单、科研成果、学科竞赛成绩等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学术论文需要提供论文全文和图书馆检索报告、学科竞赛需提供获奖证书)纸质版于1126日下午5点前报学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学生事务中心169-5),申请表、自评表、汇总表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474543665@qq.com,邮件主题以“申报华为奖学金+硕士+姓名”格式命名。其中系统申报、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务必都要提供,缺一者视为本人自动放弃申报

参评材料原件经审核后当场退还,所有复印件材料一经上交不退回。学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审核申请者的材料,经评审择优推荐候选人并经公示后上报研究生工作部参评。学校将相关名单及支撑材料报送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审核后确定最终获奖者,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联系人:汤老师 027-68753186


六、相关说明

1.申报奖学金所使用的支撑材料,如学习成绩、科研成果、竞赛成绩等取得的时间须在202391日至2024831日期间。

2.同一学年度,研究生不得用相同学术科研成果获评研究生学术创新奖、国家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如研究生使用不同学术成果获评两项及以上奖学金,奖金和荣誉可以兼得。

3.申报华为奖学金所使用的成果应为在武汉大学就读期间取得。

4.根据设奖单位要求,参评学院原则上需要按照1:2的比例上报推荐学生名单,并进行排序,最终获奖结果以学校、设奖单位公示为准。

                                                     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4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