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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第二十三届研究生代表大会增补代表产生的意见
时间:2022-10-18    点击数:


各代表团

经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第二十三届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委员会研究决定,并报院团委批准,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第二十三届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拟于202210月召开。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会章程》《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会章程》,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第二十三届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委员会部分代表由于毕业原因和其他原因,代表资格终止,研究生代表大会出现代表席位空缺,为保证第二十三届研究生代表大会正常开展工作,保障研究生代表工作正常运行,经院党委批准,现决定面向我院2022级研究生开展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第二十三届研究生代表大会增补代表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增补代表名额及分配

增补代表14名,其中硕士生代表10位,博士生代表4位。

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2022级经济系硕士班1  

2022级世界经济系硕士班1

2022级金融系硕士班1

2022级数理系、保险系硕士班1

2022级财政系、经研所硕士班1

2022级工商系、创新系硕士班2

2022级会计系硕士班1

2022级市营旅管系硕士班1

2022级管工系硕士班1

2022级理论经济学博士班1

2022级应用经济学博士班1

2022级工商管理博士班1

2022级管工博士班1

二、增补面向对象

经济与管理学院2022级硕士、博士研究生

三、增补代表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道德品行优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作风;

(三表率作用突出。学习成绩优秀,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在同学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四)群众基础良好。积极主动服务身边同学,在同学中评价良好,威信较高;

(五)履职能力较强。熟悉研究生会系统工作,能够在完整任期内履行代表职责,准时参会,准确反映同学的意见和需求;

(六)为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在籍的全日制研究生,承认、遵守《武汉大学研究生会章程》《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会章程》。

四、增补流程

根据《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会章程》,代表由各班级民主选举产生。代表候选人采取自主报名的方式,符合参选条件、有意参与增补代表的研究生可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并在院研究生常代会的监督和班级的组织下,经班级过半数决议通过,由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委员会审查确认,可成为经济与管理学院第二十三届研究生代表大会增补代表。各班级的代表选举工作应在2022102112点前完成,并及时将附件1:代表简介(模板)、附件2:信息汇总表、附件3:信息登记表2022102112点前打包发送至常代办邮箱ems_changdaiban@163.com,文件命名为代表+班级团支部名称。常代办将对各班级团支部推荐的代表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经院团委审核、院党委批准后,报常代会全体审议表决,公示无异议后生效。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第二十三届

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委员会办公室

                                                              2022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