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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聘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第二十三届研究生会工作部门、第二十三届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的通知
时间:2022-09-30    点击数:


经济与管理学院全体研究生:

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会是在院党委领导下,院团委、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具体指导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全心全意为我院研究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才服务的研究生学生组织。我院研究生会坚持以服务为核心,上传下达,构建各种平台,保障各项事务的正常进行,取得一系列成果。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武汉大学关于深化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的实施意见》《武汉大学研究生会章程》《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第二十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已于2022年6月8日顺利召开,并选举产生了第二十三届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委员会、第二十三届研究生会主席团。为完善组织结构,加强队伍建设,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决定开展学院第二十三届研究生会工作部门、常代会办公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的报名推荐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竞聘部门及岗位

常代会办公室设负责人1名,工作人员2-6名;

研究生会各工作部门(综合办公室、宣传部、生活权益部、硕博学术部、发展实践部、文体部)共6个部门,各设负责人1-2名,工作人员2-5名;各部门简介见附件一;

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如无合适人选,以上职位均可空缺。

二、招聘对象

经济与管理学院全体在籍全日制研究生。

三、报名条件

1.为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在籍全日制研究生,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积极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组织生活和政治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较强的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社会工作,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严格要求自己,作风正派,以身作则,在同学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有一定领导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品德高尚,作风正派,无不良行为和处分记录;

4.学风端正,成绩良好,能兼顾好学习和工作。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原则上要求成绩位列本专业前30%;

5.工作踏实认真,对研会工作有较高的热情,有较强的责任心;能按时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能够保障时间与精力的持续投入,保证在院研究生会正常履职一学年,履职期间不得因外出实习等原因长期离岗;

6.具有一定学生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时间安排

1. 报名:9月30日-10月5日

2. 资格审查:10月6日-10月9

3. 面试:10月10日

4. 民主考察:10月中旬

5. 拟任公示:10月下旬

五、招聘流程

根据相关规定,研究生会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候选人需由班级团支部推荐、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和院团委组织考察遴选,报院党委同意后确定。

(一)报名方式

请竞聘同学认真填写《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第二十三届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委员会办公室、研究生会工作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竞聘表》(附件二),于10月5日(星期三)24:00前将表格以附件形式发至邮箱ems_zongheban@163.com(邮件标题、附件文件名统一格式为“姓名+竞聘部门+竞聘岗位+联系电话”)。

(二)考察方式

报名截止后,学院研究生会、常任代表委员会将组建选拔小组,在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和院团委的指导下,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

面试当天,请候选人携带5张黑白纸质版报名表前往面试现场。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综合评定

第二十三届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会工作人员选拔小组将根据具体岗位要求和面试者的实际情况,形成院研究生会、常代会办公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建议人选,对建议人选进行民主考察后进行公示。

(四)考察试用

公示通过的拟任人选进入考察试用期,考察试用期三个月。考察合格的研究生会工作部门、常代会办公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学院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工作任命。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会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