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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新生户口(研究生)的通知
时间:2022-09-06    点击数:

2022年新生户口迁移工作已经开始,为了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请2022级硕、博班级负责人在915日前将办理户口相关材料集中交一级学科辅导员。现将办理户口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户口迁移需提交的材料:

请同学们仔细核对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民族、身份证编码与本人所持身份证是否相同,出生地、籍贯要具体到市(或者县),迁移证上的姓名一栏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一致。


(1)
武汉市内迁移(集体户口)的新生请交:《居民户口簿》或《学生集体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右上角写上学号、身高、电话)、《录取通知书》原件、本人及父母身份证复印件3(只需要复印有姓名、照片的一面,复印件下方写上学生的姓名、学号及学院)、一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2(照片背后写上学号、姓名)、已婚的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一张。《录取通知书》原件只需要正本,副本自留。正面空白处写上本人学院、学号、身高及本人电话。

(2)
湖北省内武汉市外迁移的新生请交:《居民户口簿》原件(如果是插页式户口本的,需要户口首页,本人页空白处用铅笔写上本人学号、身高、电话)、《录取通知书》原件、一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2(照片背后写上学号、姓名)、本人及父母身份证复印件3(只需要复印有姓名、照片的一面,复印件下方写上学生的姓名、学号及学院)。《录取通知书》原件只需要正本,副本自留。正面空白处写上本人学院、学号、身高及本人电话。已婚的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一张。由分局审批开电子准迁证,原籍派出所签发电子迁移证后办理落户手续(落户成功后归还户口本)

(3)
湖北省外迁户口的新生请交:《户口迁移证》原件(右上角空白处写上学号、身高、电话)、《录取通知书)原件、本人及父母身份证复印件3(只需要复印有姓名、照片的一面,复印件下方写上学生的姓名、学号及学院)、一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2(照片背后写上学号、姓名)。已婚的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一张。《录取通知书》原件只需要正本,副本自留。


(4)校内直升的同学,如跨学部请交原户口页(学生集体常住人口登记表)、《录取通知书》原件,文理学部只需交《录取通知书》原件。在《录取通知书》上写上本人的新学号、电话。


5)由于录取通知书和户口迁移证是公安部门办理户口的存档资料,收取后不再返还,请同学们提前复印并保管好以备后用


二、不迁户口的学生不需要交材料。


三、请各一级学科提供一份转户口新生名单的电子档,注明该生学号、姓名、身份证号,发送至邮箱1410228446@qq.com


如有疑问请与户政室联系,电话:68773376

 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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