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崇淮教授是我国著名经济学者和社会活动家,货币金融学领域的一代宗师,曾任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民建中央副主席,在国内外享有崇高声望。为弘扬李崇淮先生的卓越功绩,发扬李崇淮先生的爱党爱国、重教敬业的精神,武汉大学于2005年发起成立“李崇淮教育奖学金基金”。本基金面向武汉大学金融学科,旨在鼓励具有创新意识和较强科研潜力的优秀研究生,授予获奖者奖状和相应的奖学金。通过对这些优秀学子的表彰,以鼓励金融学子勇攀科学高峰,努力在金融领域做出更大贡献。
2024年李崇淮(金融)教育奖学金的申报、评审工作从即日起开始,现将申报评奖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评对象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金融系的在籍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毕业两年内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经导师同意可以参评。
二、申报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学风严谨,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课程学习成绩优良,具有创新意识和较强科研潜力,需提交一篇公开发表论文(第一署名单位为武汉大学;参考最新的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期刊分级目录,原则上要求重要级别以上期刊发表),发表论文的界定时间为: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
4. 社会责任感强,积极组织和参加各类集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三、奖励额度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实事求是、宁缺毋滥的原则,奖励标准:一等奖20000元/人,二等奖10000元/人。
四、评审事宜
1.评审程序:个人申请(填写评审表、校外专家匿名评审表并提交发表论文的电子版本、匿名电子版本,匿名电子版本为工作论文形式),导师推荐,经济与管理学院金融系初评,校外专家匿名评审,公示,颁奖。
2.评审时间: 2024年10月25日中午12点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lichonghuai_whu@sohu.com。评审表1份、正式发表论文打印1份交至114。
3. 联系人:温辉老师(13807130569,办公室:114)。
五、评审说明
同一学年,可自行选择是否与国奖、学术创新奖等重复使用成果。如重复使用,荣誉可兼得、奖金就高不就低;如不重复使用,荣誉和奖金可兼得。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