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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武汉大学共青团理论学习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9-15    点击数:

经济与管理学院各基层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五四重要寄语精神以及给武汉大学参加中国南北极科学考察队师生代表的重要回信精神,深化青年思想政治引领,强化青年理论武装,推动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团结带领广大青年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进程中接续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校团委持续深化青年思想理论武装,着力提升理论学习的制度化和实效性,推动党的创新理论深入人心,铸牢听党话、跟党走的思想根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提高理论学习的积极性,校团委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共青团理论学习先进个人”“共青团理论学习先进集体”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 评选称号

(一) 武汉大学共青团理论学习先进个人

(二) 武汉大学共青团理论学习先进集体


二、 评选条件

(一) 武汉大学共青团理论学习先进个人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在近一个学年中,积极参与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五四重要寄语精神以及给武汉大学参加中国南北极科学考察队师生代表的重要回信精神等专题学习,做到自觉主动学、及时跟进学、联系实际学、笃信笃行学。

3.组织带领广大青年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扎实推进理论学习覆盖面和参与度,以行之有效的工作思路和方法开展理论学习工作,开创青年理论武装工作新局面,所负责的院系、团支部切实推动青年大学习走深走实,或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积极主动开展理论学习,善于将理论学习成果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起到了理论学习先锋模范作用,个人积极参与青年大学习,强化理论武装。

4.在校级、院级、班级等开展理论学习宣讲的突出理论学习典型优先考虑。

(二)武汉大学共青团理论学习先进集体

1.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 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在近一个学年中,积极组织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等专题学习活动,智慧团建必学专题教育本单位团支部覆盖率100%。

3.在近一个学年中,推动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常态化学习落地见效;有组织开展行走的团课,在实践中感悟真理的力量;在党的创新理论学习阐释方面取得成效,如建立院级青年讲师团、通过“珞珈青年讲师团”预约校级青年讲师团进院系开展理论宣讲等;积极参与“百生讲坛”“思政超市”“模拟政协”等活动,让理论学习落地落实,走到大学生“心坎里”。此条可另附情况说明。


三、申报名额

我院推荐的“共青团理论学习先进个人”数量不超过27人。

校团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青年学习宣讲中心等理论学习相关的团学组织、青年讲师团、青马班等团体的推荐人选,不占各支部申报名额,但需完成院系推荐流程。


四、工作程序

评选“武汉大学共青团理论学习先进个人”者,须填写《武汉大学共青团理论学习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1)、《武汉大学共青团理论学习先进个人申报名单汇总表》(附件2),以支部为单位,在9月19日晚21:00前将汇总后的附件1、附件2发送至团委组织部(研究生)公邮Whuemszuzhibu@163.com。院、校团委根据申报资料,对申报情况进行审查评选,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如发现不实者,将取消评优资格。


五、工作要求

(一)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各支部要坚持严实标准,确保人选过硬。各支部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对照申报条件,要将政治标准作为首要条件。

(二)各支部要高度重视此次评优工作,认真组织遴选,并以此为契机加强对理论学习先进典型的挖掘和宣传,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掀起理论学习的热潮,稳步推进青年理论武装工作。


联系人:徐同学 高同学

联系电话:027-68752896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