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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2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
时间:2022-03-29    点击数:

全院全日制毕业研究生:

为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表彰和奖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且表现突出的优秀毕业研究生,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激励和引领作用,现启动2022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1-2022学年毕业的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在疫情防控期间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3.恪守学术诚信,学习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

4.积极参加校园文化、学术科技、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综合素质突出;

5.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身心健康,乐观进取,在校各方面表现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6.在校期间至少获得2项校级及以上个人荣誉或奖励,其中至少获得1项奖学金奖励(等同学费标准的基础学业奖学金除外)。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上述第6条可放宽至至少获得1项校级及以上奖励

1.签约到西部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的毕业生(西部和艰苦边远地区的界定以国人部发〔200661号文件为依据);

2.依据国家政策选聘到村任职的毕业生;

3.其它为学校争得重要荣誉或为学校、社会做出重要贡献、产生积极社会影响的毕业生。

三、评选程序

学院成立以分管副书记、副院长为组长,相关工作人员与部分学生代表为组员的经济与管理学院2022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审小组。

经济与管理学院2022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审小组

长:谢雅维、方德斌

员:周立超、余静静、伍林、王江海、王晨茜、黄艺林、陈嘉奇、冯梦珂、叶乐川、黄宇、张一琪、魏玉琨、林菁文

根据学校《关于评选2022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人数不超过本单位毕业研究生人数的10%”的具体要求,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名额共48个。(具体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3)。

评选按个人申请和导师推荐、民主评议、学院审核、学校审定的程序进行,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一)个人申请和导师推荐。申请者填写《武汉大学2022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1),并由导师填写推荐意见。各班申请者于202242日下午5点之前将申请表、个人事迹证明材料提交至各班班长处。

(二)民主评议。各班组成民主评议小组,根据评选条件审核申请人提交材料,同时组织进行评议、推荐。各班评议结果(按班级民主评议顺序从高到低排序),所有申请者个人申请表、汇总表(附件2)于202248日下午5点前报送至各一级学科研究生辅导员处,同时将所有申请表、汇总表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emsyjs2021@163.com

(三)学院审核。学院对参评研究生审核推荐,同时公示结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学校审定。审定后的名单将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以本次评优工作为契机,通过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树立一批品德优秀、素质出众、全面发展的研究生典型,展现学校育人实效。

(二)严控比例。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人数不超过本班毕业研究生人数的10%,根据各班毕业人数的10%四舍五入计算确定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名额。若评选名额未使用,学院将收回并召开评审会讨论,确定未使用名额分配方案。通过此环节申报的同学也需要进行班级民主评议。

(三)遵循标准。坚持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严格落实校院两级公示要求。

特此通知。


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