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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2024级博士研究生调档函和政审表的通知
时间:2024-06-07    点击数:

1、请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拟录取的所有2024级博士研究生及时领取调档函和政审表等材料。其中,武汉大学本校应届生只需领取政审表。

2领取方式:请下载附件打印调档函并填写个人信息。

3、政审表(须由考生所在单位如实填写,并加盖党委章;若单位没有党委则加盖公章或者人力资源部门章,但在政审表中须明确说明单位无党委)、档案的邮寄通讯地址为: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事务中心169-7王江海老师,电话:027-68753585

4、所有拟录取考生如不能在规定时间(630日前)提交政审表、档案,我院将暂缓发放其录取通知书。外校应届生档案可在学生毕业后,由考生所在学校统一寄发,不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但政审表仍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所有全日制非定向类别的非应届的博士新生须提交离职证明和工资转移单。

5、党()组织关系。学生党员组织关系由系统转接,去往单位为“中共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委员会”。团组织关系将在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在武汉大学“智慧团建”系统上进行团组织关系转入。

6考生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将户口关系迁入学校或保留原地,新生户口迁入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或武汉大学。如需迁入,户口迁移证请新生携带到校报到时交给学院,不要邮寄。

7、招生信息请常上网查看。登录“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网站,点击“人才培养”,单击“博士”查看。

8、电话:027-68753585(研工办)027-68753185(研教办)

领表后注意事项:

()本校应届生

本院应届生将《政审表》表头基本信息填好后,交学生事务中心169-7王江海老师。本校其他院系的应届生,将《政审表》表头基本信息填好后,找自己院系的辅导员老师填写盖章(须盖党委或党总支章,不能盖单位行政章),再由本人寄()给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事务中心169-7王江海老师收。

()外校应届生

1、将《调档函》交自己所在学校学院负责就业的老师,由学生所在学校将考生档案寄到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事务中心169-7王江海老师收。

2、填好《政审表》表头基本信息后,交自己所在学校学院辅导员老师,待老师填好表中内容签字盖章(须盖党委或党总支章,不能盖单位行政章)后,寄()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事务中心169-7王江海老师收。

()非应届考生

应尽快与本人档案托管单位(或所在单位)联系,将《调档函》、《政审表》交给托管单位(或所在单位)负责办理此事的同志,办理调档和政审手续。考生档案和政审表以及相关离职证明材料寄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事务中心169-7王江海老师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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