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经共青团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研究决定,并报院党委和校团委批准,共青团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第十一次代表大会拟于2024年5月召开。根据院党委和校团委批复精神,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现就共青团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 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名额
按照团的基层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的20%的规定,确定共青团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21名、候选人预备人选18名。
二、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应具备的条件
(一)政治上要坚定。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带头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高扬理想旗帜,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为中国式现代化挺膺担当。
(二)学习要刻苦。带头学习政治、经济、文化、历史、法律、科学技术和现代管理知识,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广大团员青年学习,努力提高青年工作本领,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三)工作要勤奋。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责任感,勤于思考,勇于创新,知难而进,积极主动地在团员青年中开展工作,努力做出实绩。
(四)作风要严实。朝气蓬勃,实事求是,发扬民主,敢想敢干,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带头直接联系青年,热心为青年服务,做青年的知心朋友。
(五)品德要高尚。顾全大局,公道正派,团结同志,助人为乐,诚实谦虚,清正廉洁,有自我批评精神,自觉接受团员和青年的监督。
三、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产生程序
(一)推荐提名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
院团委全委会根据多数团组织和多数团员的意见,要求各选举单位按照委员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和提名原则,组织团员推荐提名产生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21名。
(二)选举产生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
院团委全委会根据多数团组织和多数团员的意见,综合考虑整体结构的合理性,统筹兼顾工作需要和共青团改革的要求,要求各团支部组织团员从21名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中投票选举出18名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详情参见《共青团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情况简介》(附件2);并填写《共青团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投票汇总表》(附件1)。
本科生团支部推荐完成后将《共青团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投票汇总表》于5月19日22:00前发送至对应年级团总支组织考核组邮箱,由各年级于5月20日中午12:00发送至组织部邮箱wdjgzzb2024@163.com;
研究生团支部推荐完成后将《共青团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投票汇总表》于5月20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研究生组织部邮箱Whuemszuzhibu@163.com。
(三)确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
经院团委全委会确定的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院党委和校团委同意后,于正式选举前提交大会主席团,经大会主席团初步确认,提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根据酝酿讨论情况确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四、工作要求
委员候选人的酝酿推荐提名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选举单位要在院团委的统一领导下,精心组织发动,周密部署安排,严格程序,严肃把关,确保高质量完成酝酿推荐提名工作。
各选举单位要充分发扬民主,组织广大团员以支部主题团日的形式集中学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和本意见,认真听取团员意见,准确把握提名原则、条件和构成要求,保证推荐产生的人选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各选举单位要加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全体团干部和广大团员要讲政治、讲原则、讲纪律,确保推荐提名工作风清气正。
各选举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开展,切实加强指导,保证按期完成相关工作。遇到问题应及时向院团委反映。
另,团代会筹备工作组邮箱:wdjgzzb2024@163.com。
共青团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