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管理学院各基层团支部:
为进一步提升团的组织力、引领力和服务力,夯实基层基础,增强基层团支部的组织活力,根据《共青团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团十九大部署的通知》《共青团中央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团的基层建设着力提升团的组织力的意见>的通知》《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2024年基层团组织主题团日活动指引》等有关要求,现将2024年4月份主题团日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团日活动推荐主题
1.传承红色基因——清明祭英烈 共铸中华魂
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率先垂范,崇尚英雄、关爱英雄,在井冈山革命烈士陵园、红军长征会师纪念碑等红色历史纪念地,瞻仰遗址、追思忠魂。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缅怀先烈、崇尚英雄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组织开展清明祭英烈活动,引导团员和青年继承和弘扬老一辈革命家的优良传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厚植家国情怀,勇担时代使命。
请各团支部围绕“传承红色基因——清明祭英烈 共铸中华魂”开展一次主题团日活动。
2.精神谱系——红色基因 代代相传
当今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当代中国正处在实现民族复兴的关键时期,“新时代是需要英雄并一定能够产生英雄的时代。”以武汉这座英雄的城市为地标,中国共产党精神谱系中的抗战精神、抗洪精神、抗疫精神与武汉有着十分紧密的联系。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历史的重要论述,弘扬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谱系,广泛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引领广大团员和青年强化政治认同、涵养家国情怀、增强使命担当。
建议各团支部以组织团员和青年深入武汉市红色主题教育基地进行实地研讨等实践研学形式开展本次团日活动。
学习参考链接:
https://www.12371.cn/special/zgjs/
3.守护国家安全——青春牢筑国家安全防线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保证人民安居乐业,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统筹发展和安全,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个重大原则”,为我们从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上认识国家安全、定位国家安全、把握国家安全提供了根本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论述,引导团员和青年深刻领会总体国家安全观,准确把握党和国家面临的风险挑战,增强国家安全意识,筑牢国家安全防线,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坚决与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作斗争。
请各团支部围绕“守护国家安全——青春牢筑国家安全防线”开展一次主题团日活动。
学习参考链接:
http://www.moe.gov.cn/s78/A12/tongzhi/202403/t20240326_1122449.html
4.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
习近平总书记3月5日下午在参加他所在的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引导广大团员和青年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到各地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先立后破、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本地的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科研条件等,有选择地推动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发展,用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积极促进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
请各团支部围绕“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开展一次主题团日活动。
学习参考链接:
https://qnzz.youth.cn/zhuanti/shzyll/fzyjs/202403/t20240326_15156210.htm
二、团日活动组织单位
主办:共青团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委员会
承办:共青团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三、开展时间
2024年4月1日-2024年4月25日
四、参与对象
2023级、2022级全体本科生团支部,2023级、2022级硕士研究生团支部;
2021级、2020级本科生团支部,2021级硕士研究生团支部及博士团支部自愿参加。
五、相关要求
1.认真组织实施。各团支部在根据通知精神,组织好本团支部严肃认真开展团日活动,确保学习到位、流程完整。
2.录入“智慧团建”系统。为及时梳理和汇总全校团支部主题团日活动开展情况,请各团支部将主题团日活动信息录入“智慧团建”系统“教育实践”板块。
3.确保教育实效。主题团日活动是落实团的“三会两制一课”制度的实际举措,是强化团员意识、发挥团组织教育主体作用的具体安排,各分团委(团总支)应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指导本单位团支部开展主题突出、形式创新、内容丰富、参与度和满意度高、具有一定借鉴推广意义的团日活动,发挥实效,注重长效。
4.积极推送宣传。为在全校范围形成积极的示范效应,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各分团委(团总支)对于已举办的团日活动可在3天内择优推送分享至本单位团属媒体平台,并在5天内择优向“联动珞珈”微信公众号等校内团属平台投稿。校团委将定期从“联动珞珈”微信公众号推送的团日活动中评选产生武汉大学“优秀(十佳)主题团日活动”。
5.材料报送要求。所有研究生团支部报送的相关材料(录入截图、团日材料)须在2024年4月25号24:00前发送至共青团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团委组织部(研究生)公邮Whuemszuzhibu@163.com,邮件统一命名格式为“团支部名称+四月团日活动材料”,团日材料包括活动策划、出勤情况统计表、流程PPT、团日活动心得(建议总人数的30%以上)、成果报告书、活动照片、活动视频、活动推送(后两项为加分项,非必须)等。
联系人:李 铭 张 植 冯梦珂 雷雨秦 刘小慧
联系电话:027-68752896
特此通知
共青团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