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3〕4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22-2023学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武汉大学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武大港澳台字〔2009〕118号)等文件有关要求,本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台湾学生奖学金类别、等级及奖励标准为:
硕士研究生:特等奖每生每学年20000元;一等奖每生每学年10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7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5000元。
博士研究生:特等奖每生每学年30000元;一等奖每生每学年15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10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7000元。
二、申请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的学生应符合基本条件:
(一)我校正常在读全日制港澳台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及华侨本科生可以申请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奖学金。休学、退学,按学制本应毕业而未毕业的港澳台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及华侨本科生不参评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奖学金。
(二)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三)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评奖学年度无违法违纪行为且不在纪律处分期。
(四)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勤奋刻苦,评选学年度内必修课程考核全部合格,成绩优良。
三、请申请的同学将相关申请表、推荐名单表、评审计分表、成绩单原件、科学研究与创新成果有关资料复印件、社会工作与学生活动证明材料复印件和荣誉证书复印件等,在2023年11月24日中午12点前将所有纸质版材料送至学院169-4,电子版材料发送至2051335505@qq.com,文件名:港澳台奖学金+年级+姓名。
联系人:研工办冯老师 027-68752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