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全日制港澳台及华侨研究生:
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20年度台湾学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20年度台湾学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度台湾学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本年度台湾学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类别、等级及奖励标准为:
本科生奖学金:特等奖,每生每学年8000元;一等奖,每生每学年6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5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4000元。
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特等奖,每生每学年20000元;一等奖,每生每学年10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7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5000元。
博士研究生奖学金:特等奖,每生每学年30000元;一等奖,每生每学年15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10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7000元。
二、申请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的学生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认同一个中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三)学习勤奋,评奖学年无必修课不及格现象;
(四)积极参加学校、院系各项活动,富有团队协作精神;
(五)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校正常秩序。
三、有意申请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的研究生填写申请表(附件1、附件2),并核算填写评审计分表(附件3)基础信息部分。同时将申请表、评审计分表、成绩单原件、科学研究与创新成果、社会工作与学生活动、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在2021年3月12日上午11:00前交至学院B143陈老师处。
四、学院评审委员会将依照本通知所列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学生进行综合评审。台湾学生和港澳及华侨学生分别评审,评审结果将在学院网站予以公示。
五、2021年3月15日上午前,学院将公示结果报至学工部学生事务办公室、研工部学生事务办公室。2021年3月17日,学校在召开奖学金评审工作会议后,公示全校台湾学生奖学金建议获奖名单、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建议获奖名单。
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