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19]538号)、武汉大学《关于2018-2019学年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将经济与管理学院2019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关于2019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本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类别、等级及奖励标准为:
本科生奖学金:特等奖,每生每学年8000元;一等奖,每生每学年6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5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4000元。
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特等奖,每生每学年20000元;一等奖,每生每学年10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7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5000元。
博士研究生奖学金:特等奖,每生每学年30000元;一等奖,每生每学年15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10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7000元。
二.有意申请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的研究生填写申请表(附件1),并核算填写评审计分表(附件2)基础信息及自评分部分。同时将申请表、评审计分表、成绩单原件、科学研究与创新成果、社会工作与学生活动、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在12月20日上午9:00前交至学院B143陈老师处。
学院将根据相关通知要求对申报情况进行核查和公示,并将本单位奖学金建议名单报送学校相关部门。
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