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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经济与管理学院2017年度研究生实践育人总结表彰工作通知
时间:2017-11-15    点击数:

全体研究生:

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实践育人管理办法》(武大研字[2012]41号)精神,学院认真组织开展了2017年度研究生实践育人工作。为总结经验成果、宣传先进典型、扩大活动影响、增强社会实践育人成效、完善实践育人长效机制,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度研究生实践育人总结表彰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研究生实习/创业实践优秀团队;

研究生实习/创业实践先进个人;

研究生实习/创业实践优秀成果。

二、评选标准

(一)研究生实习/创业实践优秀团队

评选条件:

1.研究生各实践团队,团队人数达到3人及以上;

2.积极开展团队调研活动,完成团队调研/总结报告;

3.团队成员积极向上、团结协作,开展丰富多彩的团队活动,在实习实践期间圆满完成实习/创业实践工作;

4.团队在实践中取得显著成果(例如:在实习/创业实践过程中完成课题调研报告/论文/专利、将科研成果和技术转化为经济效益、获得实习/创业实践所在地的公开表彰等)。

)研究生实习/创业实践先进个人

评选条件:

1.全日制在读研究生,积极参加实践活动,完成个人实习/创业实践总结或报告;

2.工作踏实认真,圆满完成实践任务,在活动中体现出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团结协作精神;

3.在实践活动中取得显著成果(例如:为实习/创业单位解决技术难题、提交有实际参考价值的调研报告、发表与实习/创业实践成果相关的论文、为实习/创业实践单位开展系统的职业培训或专业技术辅导等),受到实践单位好评。

)研究生实习/创业实践优秀成果

1.研究生实践期间产生的成果,由1人单独完成或多人共同完成(不超过4人),并由实习/创业实践单位出具认定证明;

2.成果须具有原创性,并有一定学术价值;

3.成果须产生一定社会影响或带来经济效益,获得好评。

三、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报

1.研究生实习/创业实践优秀团队。凡符合参评条件的实践团队均可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实习/创业实践优秀团队申报表》(见附件1),同时提交团队实践总结或报告和实践相关成果。

2.研究生实习/创业实践优秀个人。研究生实践优秀个人由参加教学实习/创业实践及自主实践中产生的优秀个人、参加研究生工作部组织的挂职锻炼中产生的优秀个人等方式组成。申报实习/创业实践优秀个人须填写《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实习/创业实践优秀个人申报表》(见附件2),同时提交个人实践总结或报告、实践相关成果、相关图片和获奖证书。

研究生参加学校组织的挂职锻炼,获评优秀个人的,由研究生工作部统一提供给研究生培养单位。

3.研究生实习/创业实践优秀成果。凡具有符合参评“优秀成果”的研究生,须填写《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实习/创业实践优秀成果申报表》(见附件3),同时提交与实践活动相关的实践证明及实践活动成果总结等材料。

(二)名额分配

本次组织评选的研究生实习/创业实践优秀团队”数量总和不超过参评实习实践团队总数的10%,“研究生实习/创业实践优秀个人”数量总和不超过参评实习实践团队总人数的20%,研究生实习/创业实践优秀成果”数量总和不超过本单位实习实践成果的10%。其中择优推荐3支团队参评“武汉大学研究生实习实践优秀团队”,推荐4人参评“武汉大学研究生实习实践优秀个人”,推荐3份优秀成果参评“武汉大学研究生实习实践优秀成果”。

)材料报送

请有意向申报的同学于201711月24日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报送至学院研究生生工作办公室B139(联系人:伍老师;联系电话:027-68756521),发送电子版材料到邮箱whueconomics17@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

1.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实习/创业实践优秀团队申报表》

2.《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实习/创业实践优秀个人申报表》

3.《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实习/创业实践优秀成果申报表》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7年1114日

文件类型: .doc附件1.武汉大学研究生实习实践优秀团队申报表.doc (20.00 KB)

文件类型: .doc附件2.武汉大学研究生实习实践优秀个人申报表.doc (19.50 KB)

文件类型: .doc附件3.武汉大学研究生实习实践优秀成果申报表.doc (20.5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