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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清明小长假”放假须知
时间:2017-03-31    点击数:

学院全体研究生:

根据学校《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今年清明小长假学校放假时间为42日至44日,共3天,41日(星期六)正常上班。

现将放假期间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在校研究生于42日(星期日)开始放假,44日(星期二)返校。

二、离校时,要切断电源、锁好门窗,贵重物品(如电脑、现金等)不得放在寝室,需妥善寄存保管。留校期间要遵守校纪校规,注意人身、财产安全,不得擅自在校外住宿或留宿外来人员,谨防闲散人员伺机盗窃,严禁在宿舍(公寓)内生火做饭、使用大功率电器。

三、各班在放假前要召开班会加强校纪校规教育和假期安全教育。

四、同学们出行途中要特别注意人身、财物和交通安全,做到平安出行,顺利返校。放假期间禁止各班以任何组织名义集体外出旅游,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五、放假期间,不要酗酒闹事,不参与打架斗殴、赌博、非法集会等违法乱纪活动。

六、各位同学必须在44日晚18时前返校,各班要及时统计研究生返校情况,确保每位同学保持联系。对无故逾期返校的研究生,要依据校纪给予严肃处理。

七、放假期间,学院值班电话为:02768752883

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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