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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清明小长假”放假须知
时间:2018-04-03    点击数:

学院全体研究生:

根据学校《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今年清明小长假学校放假时间为4月5日至4月7日,共3天,4月8日(星期日)正常上班。
现将放假期间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在校研究生于4月5日(星期四)开始放假,4月7日(星期六)返校。
二、离校时,要切断电源、锁好门窗,贵重物品(如电脑、现金等)不得放在寝室,需妥善寄存保管。留校期间要遵守校纪校规,注意人身、财产安全,不得擅自在校外住宿或留宿外来人员,谨防闲散人员伺机盗窃,严禁在宿舍(公寓)内生火做饭、使用大功率电器。
三、各班在放假前要召开班会加强校纪校规教育和假期安全教育。
四、同学们出行途中要特别注意人身、财物和交通安全,做到平安出行,顺利返校。放假期间禁止各班以任何组织名义集体外出旅游,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五、放假期间,不要酗酒闹事,不参与打架斗殴、赌博、非法集会等违法乱纪活动。
六、各位同学必须在4月7日晚18时前返校,各班要及时统计研究生返校情况,确保每位同学保持联系。对无故逾期返校的研究生,要依据校纪给予严肃处理。
七、放假期间,学院值班电话为:027—68752883。
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研究生)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