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研究生:
为鼓励先进,激励广大研究生勤奋进取、刻苦钻研、全面发展,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决定开展2017-2018学年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布置如下:
(一) 专项奖学金明细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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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奖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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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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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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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额分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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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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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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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刚· 宋晓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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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生:300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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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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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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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研工部官网《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度于刚·宋晓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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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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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军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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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生:20000元/人
硕士生:200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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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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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名博士 10名硕士
每个学院(系)最多有1个研究生名额,计算机相关专业的研究生至少有1个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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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研工部官网《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度雷军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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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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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图创展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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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20000元/人
二等奖:100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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遥感 测绘 资环 卫星 南极 国重 新闻 法学 经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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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1人 遥感
二等奖:8人 测绘 资环 卫星 南极 国重 新闻 法学 经管各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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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研工部官网《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度宏图创展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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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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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立平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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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120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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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制造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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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1人 化学1人 电气1人 动机3人 计算机1人 电信1人 经管1人 网安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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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课程学习成绩优良,具有创新意识和较强科研潜力,需提交一篇以上公开发表论文;社会责任感强,积极组织和参加各类集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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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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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东宏信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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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生:100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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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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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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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前一学年综合成绩排名名列本专业前10%;前一学年需在当学年内参加导师组织的相关省部级以上重要课题研究1项以上,并承担部分主要工作(到时出具证明)或前一学年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 积极参加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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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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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崇淮教育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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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生:60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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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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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金融1人,金工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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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课程学习成绩优良,具有创新意识和较强科研潜力,需提交一篇以上公开发表或内部刊物刊发、会议交流的论文或调查报告;社会责任感强,积极组织和参加各类集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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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评选对象
武汉大学在籍的基本学制年限内全日制(全脱产学习)二年级及以上硕、博士研究生,且符合所申报专项奖学金评选对象的具体要求;硕博连读研究生转博第一年可按硕士生标准参评;学生出国、休学及保留学籍期间不能参评。
(三)评选条件
凡申请专项奖学金的研究生需符合专项奖学金申报的基本条件。各专项奖学金评选条件依据设奖单位或个人与我校签订的协议及学校相关管理办法行。
(四)工作程序
1.个人申报。研究生依据个人思想政治、学习、科研等情况,如实填写《武汉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和《武汉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2)并提供成绩单、科研成果和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发表论文须见刊;被SCI、SSCI、EI、ISTP检索的,须出示图书馆检索报告)。申请表经导师签名确认后,将申请材料提交至院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学院B145办公室单老师处),同时将《武汉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申请表》和《武汉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申请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whuemsgj2018@163.com(邮件请标注硕/博+姓名+申请奖学金名称)。申报截止时间:2018年11月4日下午5点,除于刚·宋晓奖学金和雷军奖学金。因这两项奖学金均属于大额奖学金,要在全校范围内评选,报名截止时间为10月30日下午5点。
2.学院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依据《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综合测评计分标准(2018年修订版)》,对研究生提交的申请表及申请材料初步评审、综合排序,确定拟推荐获得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的名单,并予以公示。
3.学院向校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交公示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教育系列专项奖评审委员会审议、确定专项奖获奖名单。
(五)相关说明
1.同一学年度,已获得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申请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奖金和荣誉可以兼得。
2.同一学年度,研究生不得用相同学术成果获评两项及以上专项奖学金;如研究生使用不同学术成果获评的专项奖学金,奖金和荣誉可以兼得。
3.各专项奖学金所用科研成果取得时间须在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8年10月26日
附件1:武汉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申请表.doc (46.50 KB)
附件2:武汉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申请汇总表.doc (30.50 KB)
附件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综合评测计分标准.doc (127.5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