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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名企实习计划”的通知
时间:2019-06-03    点击数:

为推行“名企实习计划”,资助学生参加社会实习实践,某院友资助人计划资助我院在相关名企实习时间累积长达三个月及以上的学生,资助金额为每人5000元,共40人。

一、名额分配

研究生27人,本科生13人。

二、实习时间

2018年3月30日—2019年4月1日

三、评选条件

1.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全日制研究生、大四本科生;

2.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金融总部相关名企实习时间累积达3个月及以上;

3.学生在校期间无挂科、无违规、无处分记录。

四、评选标准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2.研究生在读期间已发表资格论文及研究成果者优先,本科生在读期间获得过三好学生等校级以上荣誉者优先。

3.在同一家公司持续实习且时间长的同学优先。

4.在相关实习过程中获得突出实习成果或者获得实习表彰者优先。

五、提交材料

请符合资格的研究生于6月14日下午5点前,提交相关材料到经济与管理学院b143办公室黄老师处。提交材料要求如下:

1.实习证明(证明上需要具体的实习时间)。

2.有相关研究成果的同学需提交录稿通知书。

3.有在相关实习过程中获得突出实习成果或者获得实习表彰者提交获奖证书或者证明。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