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系(所):
为优化本科专业结构,构建科学合理的本科专业结构体系,促进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学校决定开展增设与调整、预备案本科专业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科专业增设与调整
(一)申请增设和调整本科专业的系(所)应认真学习《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武汉大学本科专业设置与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实际需求出发,认真分析毕业生就业状况及发展趋势,根据自身的办学优势和特色,调整专业结构,切实做好2025年度本科专业增设和调整工作。
(二)根据《关于深入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若干意见》(教研〔2022〕1号)、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教高〔2023〕1号)等文件精神,高校应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瞄准科技前沿和关键领域,建设面向未来、适应需求、引领发展、理念先进、保障有力的一流专业。学校鼓励申报国家战略发展急需和社会民生急需、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学科交叉相关专业,为国家输送急需高层次人才。
(三)申请设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内专业的教学单位,应组织相关专家对拟设专业进行论证,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申请设置《目录》外专业的教学单位,应邀请该专业相关学科专家、学者组成专业论证小组进行特别论证,小组人数一般为7至9人,其中本院专家、学者不得超过2人。
(四)对已连续5年不招生的专业,原则上应予以撤销;对不能适应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需要的专业,或者因疏于建设未能提高办学水平和改善办学条件的专业,应及时有效地调整。申请新增本科专业的单位,应有清晰的专业发展规划,对于拟撤销专业,应填写相关基本情况(附件1)。
(五)申请增设和调整本科专业的系(所)须提交以下材料:
1.增设、调整本科专业申请报告。简要说明申请设置和调整专业的主要理由,包括具备的条件、可行性论证等相关情况。申请报告须由系(所)负责人签署意见。
2.《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1)。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附件2)。
4.专业论证小组特别论证报告(仅限《目录》外专业)。
5.相关学科所在教学单位的合作支持意向书(仅限拟申请设置跨学科专业的教学单位)。
6.其他相关支撑材料。
二、本科专业预备案
(一)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4〕7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24〕1号)文件精神,自2024年度起,原则上,申报新增本科专业须提前一年进行预备案,备案专业、国控专业、目录外新专业均须预备案,第二年方可正式申报,不进行预备案则次年不可申请新增专业。正式申报时,申报备案专业须与预备案专业相同或相近;申报国控专业和目录外新专业,前一年度的预申报情况将作为审批时的重要参考。
(二)计划于2026年度申请新增本科专业的系(所),应按照要求进行预备案,提交新增专业的基本情况(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位授予门类、修业年限、所属门类及专业类、专业筹建负责人)及新增该专业的理由和基础等材料(附件3)。
三、材料提交
请申请增设和调整本科专业的系(所)将相关材料打包,命名为“新增/调整专业名称-专业负责人-教学单位名称”;申请预备案本科专业的系(所)填写《武汉大学新增本科专业预备案申报表》,命名为“预备案专业名称-专业负责人-教学单位名称”,于5月15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18809730@qq.com。
学院联系人:王芳,联系电话:68756177;
学校联系人:南亚平,联系电话:68753841。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