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是传播人类科学文化知识,弘扬精神文明的场所.馆藏图书文献属国家财产,是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资料。爱护图书、维护良好的阅览环境,是每一个读者应尽的义务。广大读者应该做到文明读书,自觉遵守如下公共道德和秩序。 1.读者本人凭武汉大学借阅证入馆,若使用他人借书证者,扣证两月。 2.爱护馆藏书刊,遵守借阅制度。 3.读者入库时请将自带的书籍、书包和其他物品放入“存包柜”,不能带进库内。 4.校外读者来馆查阅文献,凭单位介绍信或本人有效证件办理入馆手续,方可入库。 5.讲文明,入馆衣着整齐,不穿背心、拖鞋。 6.讲礼貌、不说脏话,相互尊重。 7.讲公德,不在馆内大声喧哗,携带通讯工具者入室须关机或设成静音模式,不得在室内拨打或接听手机。 8.保持馆内清洁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 9.爱护馆内设施设备,不得自行拆卸计算机装置。 10.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严禁在馆内吸烟、用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