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学院2014级新生中选拔中法金融试验班、中法工商管理试验班学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0-16  点击量:

一、试验班介绍

(一)金融学专业中法金融试验班

本试验班是为适应经济和金融全球化的发展趋势,从2005年起在本学院开办的、与法国鲁昂高等商学院(以下简称鲁昂高商)合作的、与国际接轨的金融学专业国际化教学试点项目。本班专业课程按世界一流大学同类专业课程的要求设置,特别注重在现代经济学、高等数学、计算机、金融学和法语方面的教学和训练,部分采用国际上最新版本的权威性原文教材。本试验班学生采取前三年在武汉大学学习、最后一年到法国鲁昂高商学习的模式,颁发武汉大学本科文凭。学生通过有关考试和管理环节,可直接赴鲁昂高商攻读硕士学位。

本试验班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具有坚实的金融学、数学等方面的理论基础、较高的法语水平和较强的计算机运用能力,具有良好的科学文化素质和道德心理素质以及良好的身体素质,具有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金融数量化分析技能娴熟,能够在中西方两个平台上自由发展的高级金融专门人才。达到双学位学位授予要求者,可同时获得经济学和文学双学士学位(关于第二学位即文学学士学位修习的具体要求及获得学位的条件参看《武汉大学WTO学院关于应用法语双学位的教学安排》)。毕业生主要在政府部门、银行业、证券、信托投资公司、保险公司、上市公司、贸易部门及大专院校、科研部门从事涉外金融管理和操作、金融教学和研究工作。

本试验班主要专业课程有: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国际投资、银行经营管理、银行信贷管理、国际结算、保险学、金融工程学、投资银行学、证券投资分析、投资项目评估、公司理财、公司金融等。

(二)工商管理专业中法工商管理试验班

本试验班是为适应经济全球化和管理国际化的发展趋势,从2005年起在学院开办的、与法国鲁昂高商合作的、与国际接轨的工商管理专业国际化教学试点项目。本班专业课程按世界一流大学同类专业课程的要求设置,部分课程采用国际上最新版本的权威性原文教材。本试验班学生采取前三年在武汉大学学习、最后一年到法国鲁昂高商学习的模式。学生通过有关考试和管理环节,可直接赴鲁昂高商攻读硕士学位。

本试验班培养直接面向社会、面向市场、面向国际,具有管理、经济、法律、信息技术等方面的知识和创新能力,熟悉我国企业管理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以及国际企业管理的惯例与规则,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人际沟通以及分析和解决企业实际管理问题的基本能力,有较高的法语水平、良好的科学文化素质和道德心理素质,能在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管理工作以及教育、科研等方面工作的工商管理学科的国际化、复合型的高级专门人才。达到双学位学位授予要求者,可同时获得管理学和文学双学士学位(关于第二学位即文学学士学位修习的具体要求及获得学位的条件参看《武汉大学WTO学院关于应用法语双学位的教学安排》)。毕业生可在企业(包括国有企业、三资企业、跨国公司、外贸公司等)、国家机关、高校和研究机构等从事实际管理工作以及从事工商管理类的教学和科研工作。

本试验班主要专业课程有:管理学、企业战略管理、生产运营管理、国际企业管理、创业管理、项目管理、公司治理、管理研究方法、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会计学、统计学、运筹学、组织行为学、管理信息系统、企业战略管理、国际企业管理、创业管理、商务沟通与谈判、创新管理等。

二、选拔细则

(一)选拔对象

中法金融试验班学生选拔面向2014级经济学类全日制本科生;

中法工商管理试验班学生选拔面向2014级工商管理类全日制本科生。

(二)选拔名额

中法金融试验班25人左右,中法工商管理试验班25人左右。

(三)选拔办法

学院将组织专家对申请学生进行综合面试。面试内容包括外语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

(四)时间安排

1、2014年9月14日晚19点在学院景林报告厅举办的“经济与管理学院2014级本科试验班项目宣讲会”中将对“中法金融试验班、中法工商管理试验班”学生选拔事宜做具体说明。

2、2014年9月15日—19日,学生填写《中法金融试验班学生申请与面试表》(附件1)或《中法工商管理试验班学生申请与面试表》(附件2),并于2014年9月19日下午16:00点前将申请表和高考成绩单(含高考总分和各科成绩的复印件)交至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A-109。

3、2014年9月22日—24日,学院中法试验班选拔工作小组组织综合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并根据学生综合面试成绩择优确定入选学生名单。

4、2014年9月25日,公布选拔录取结果。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一)中法金融试验班的本科主修专业为金融学专业,执行金融学专业(中法金融班)的培养方案,中法工商管理试验班的本科主修专业为工商管理专业,执行工商管理专业(中法工商管理班)的培养方案。

(二)本项目为3+1+1模式,即学生本科阶段第1学期至第6学期(第1年至第3年)在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学习,通过法方的考核和取得签证后,学生第7学期至第8学期(第4年)在法国鲁昂高商学习。考核合格的学生继续在法国鲁昂高商学习1年,符合法方要求者获得法方硕士学位。

(三)学生赴法国鲁昂高商学习,必须通过法方的各项考核。

(四)学生必须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通过国家大学英语CET-6级考试、符合授予双学位的条件,才能获得第二学位。

(五)学生必须在武汉大学导师指导下按期完成主修专业本科毕业论文,在第八学期末,必须按学院规定的时间返回学院参加毕业论文答辩。

(六)学生必须获得在武汉大学主修的本科专业的学位,此为获得法方硕士学位的必备条件之一。

(七)法语课程学习费用由学生自己承担。

(八)学生赴法国鲁昂高商学习的费用由学生自己承担。

文件类型: .doc

附件1:中法金融试验班学生申请与面试表.doc (32.00 KB)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