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minar回顾 | 公平行为的文化差异和代际效应
时间:2018年10月14日 09:11

2018年10月11日 上午10:00-11:30,第7期行为与实验科学系列讲座在经济与管理学院B228顺利开展。作为中国科学院心理所发展与教育心理研究室副主任的朱莉琪研究员为大家带来了“公平行为的文化差异和代际效应”的主题讲座。公平不仅是行为经济学和心理学研究的重点,在很多其他领域也不可忽视,讲座的听众中除了经管院,还有来自法学院,政管院等的老师和同学。

从心理学视角来看,合作行为的进化机制是《科学》杂志提出的25个最重要的科学问题之一,公平常被视为合作的基础,因此研究公平行为可以获得对合作以及其他更广泛问题的深入理解;而从行为经济学视角来看,对于理性人这一假设,公平行为也是一个不可避免的话题。因此公平行为是学科交叉的一个极佳范例。

在经济学研究尤其是微观经济学中,研究公平行为的理论背景来自于不确定情景下的决策研究。作为经典假设的理性人假设关注个体“应该”如何作决策,即采取一个怎么样的策略可以被认为是理性的;新近兴起的有限理性,前景理论和生态理性等则更关注实际中个体如何作决策及对其解释。

朱莉琪老师提供了两个研究范式:最后通牒博弈(UG)和独裁者(DG)博弈。最后通牒博弈是由两名参与者进行的非零和博弈:一名提议者向另一名响应者提出一种分配资源的方案,如果响应者同意这一方案,则按照这种方案进行资源分配;独裁者博弈是最后通牒博弈的变形:取消响应者对提议者(分配者)所提要求的否决权,此时将分配者称为“独裁者”。这两个博弈都是资源分配的特殊形式。

在引入自己的研究之前,朱老师先与听众进行互动,她的问题是:给你100元,该如何与一个人分配?有的老师给出六四或五五的方案,魏立佳老师则给出99和1的分配:从经济学角度来看,如果对方是理性的,就不会拒绝,因为拒绝的收益为0,而接受的收益为1,接受这个策略严格优于拒绝。但根据大多数实验的结果,这种分配方式相当少见。经济学理论与心理学研究的差异就凸显出来。

要研究公平行为的发生发展规律及影响因素,首先要解决的是变化的描述和方式,即什么变化和如何变化。公平行为的影响因素有很多,不同国家的文化差异;同一国家不同时期的社会变迁;结果对个人动机的影响;以及内团体和外团体的区别。成人研究的结果为出价比例在20%到30%左右居多,40%到50%也有一些。庄额嘉老师提出分配金额的具体数量是否也会有影响,而不仅仅只是比例,由此可见经济学家和心理学家在思考问题的角度上也有所差异。

除成人研究外,朱老师的团队还和德国团队合作进行了儿童公平行为——分享行为的变化的研究。首先中德之间的比较就是跨文化的一个比较,另外朱老师的团队还对中国幼儿园孩童进行了内外团体的比较。结果显示幼儿对内团体成员的“公平”程度要高于对外团体,但对后者也保留一定分配意愿。这个差异在4岁孩子样本中很小,但随年龄上升这一差异逐渐扩大。更有趣的是,在作多年龄段对比时,幼儿园样本受试者更多地表现出“我有就好”的理性态度,而在8岁阶段的样本中对“公平”的强调会显著上升。

心理学实验有别于自然科学实验,在实验设置时需要考虑受试者的感受。朱老师举了一个别的实验的例子:在某个对成人研 究——毕生发展的实验中,在老龄样本中出现了将钱全部分给对方的案例。一个解释是老年人更注重传统道德的表现,认为不能空受禄。更可能的解释是受试者没有完全理解实验的性质,出于对受骗的疑虑消极参与实验。这体现了心理学以及行为经济学实验设置的情景性问题,如果受试者不能充分理解实验,结果可能不太可靠。除此之外,朱老师指出实验可能存在的其他问题,即金额绝对数量和真实与假设支付的问题,她对较低水平的金额差异(20,100元)做过实验,结果是差异不显著。但在更高水平上差异的问题,受制于现有条件不能贸然下结论。 朱老师的讲座内容层次分明,例证清晰,经常和听众互动,讲座过程中也不乏交流讨论,讲座结束后部分听众与朱老师进行了更深层次的讨论,促进了大家对朱老师讲座内容的理解,也引发了更多新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