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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经济与管理学院2008年下半年博士答辩工作安排
时间:2008-10-14    点击数:

2008年下半年拟答辩的2006级博士生及其他各年级拟答辩的博士生,为了做好博士论文“双盲”评阅工作,保证上半年博士论文答辩工作顺利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10月10日前到学院博士生教学管理办公室A108领取答辩材料,查询成绩,核实是否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按规定填写有关表格;

2.10月20日前申请答辩的学生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上提交以下内容:1、开学注册→个人信息维护 2、毕业申请 3、科研成果信息维护 4、学位申请(注:没有在校电子摄像的学生请到当地新华社电子摄像,摄像后需将照片上传至网上然后才能进行网上提交申请);

3、10月25日前答辩学生将打印的网上填写的个人信息表、资格审查表1份、成绩单2份(成绩单加盖研究生院培养处公章)、科研成果原件、3份论文(需将封面上的导师和学生姓名隐去,写上学号)、论文评审费(费用标准由导师确定)、特快专递邮寄费70元/篇×3,交学院博士研究生教学办公室李老师进行资格审查并寄送论文;

4.3份评阅书返回后,学院根据评阅意见通知申请人是否进行论文答辩,能举行答辩的学生将做过保密处理的3份评阅书和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核表、成绩单、科研成果原件、学位论文、资格审查表各1份于答辩前3天到博士研究生办公室办理答辩手续(未办理答辩手续,答辩无效);

4.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必须于11月底前完成,答辩完毕,答辩秘书在3天内将答辩材料交院博士研究生办公室(A108)。

说明:论文送审前必须是学分修满,成绩单打印并盖章,科研成果符合学院博士生答辩要求,网上提交申请完毕.

网上提交科研成果必须是学生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且作者单位第一署名为武汉大学,其它论文不属于提交范围.

网上填写的论文必须与申请表填写论文一致.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0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