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及我院2021年“申请-考核”方式选拔博士研究生实施细则的要求,逐一对报名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现将我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报名候选人申请免除外语综合水平考试的审核结果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0年12月22日17:00至2020年12月27日17:00,如对结果有异议,请于2020年12月27日17时前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邮件向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反映。
特此公示。
联系方式:经济与管理学院联系电话:027-68753185,Email:79065779@qq.com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0/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