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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关于开展 2021-2022 学年武汉大学共青团理论学习先进个人和理论学习先进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7-10    点击数:


经济与管理学院各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青年思想政治引领,推动青年理论武装工作创新发展,校团委持续深化“青年大学习”行动,着力提升学习的制度化和实效性,推动党的创新理论深入人心,引导广大青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建功新时代。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掀起“青年大学习”等理论学习的热潮, 校团委决定开展 2021-2022 学年“共青团理论学习先进个人”“共青团理论学习先进集体”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称号

(一)武汉大学共青团理论学习先进个人

(二)武汉大学共青团理论学习先进集体二、评选条件

(一) 武汉大学共青团理论学习先进个人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在近一个学年中,积极参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辛亥革命11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党的青年运动史、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专题学习,做到自觉主动学、及时跟进学、联系实际学、笃信笃行学。

3.原则上在校院两级组织担任理论学习相关领域负责人半年及以上,组织带领广大青年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扎实推进理论学习覆盖面和参与度,以行之有效的工作思路和方法开展理论学习工作,开创青年理论武装工作新局面,所负责的院系青年大学习年度平均参学率不低于50%,所负责的团支部青年大学习年度平均参学率不低于70%。或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积极主动开展理论学习,善于将理论学习成果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起到了理论学习先锋模范作用,个人青年大学习年度参学率不低于 70%

4.学习态度端正,无必修课不及格现象

5.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二)武汉大学共青团理论学习先进集体

1.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在近一个学年中,积极组织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亥革命11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党的青年运动史、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专题学习,“智慧团建”必学专题教育本单位团支部覆盖率100%。

3.青年大学习年度平均参学率不低于50%。

三、申报名额

由各分团委(直属团总支组织推荐的“武汉大学共青团理论学习先进个人”数量不超过本单位团员总数的1%,符合条件的单位可申报“武汉大学共青团理论学习先进集体”。

四、工作程序

评选“武汉大学共青团理论学习先进个人”者,须填写《武汉大学共青团理论学习先进个人申报表》(见附件1);评选“武汉大学共青团理论学习先进集体”者,须填写《武汉大学共青团理论学习先进集体申报表》(见附件2研究生填写完成后各支部按照推荐顺序填写《武汉大学共青团理论学习先进个人申报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以支部为单位将申报名单汇总表申报表相关佐证材料等相关材料于7月11日中午12:00前以压缩包形式发送组织部邮箱ems_zuzhibu@126.com,邮件主题与相关材料命名为“团支部名称+2022理论学习荣誉汇总材料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院、校团委根据申报资料,对申报情况进行审查评选,确定最终推荐名单,如发现不实者,将取消评优推荐资格。

五、工作要求

(一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各团总要坚持严实标准,确保人选过硬。各团总支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对照申报条件,要将政治标准作为首要条件。

(二团总支要高度重视此次评优工作,认真组织遴选,以此为契机,加强对理论学习先进典型的挖掘和宣传,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掀起理论学习的热潮,持续深化“青年大学习”行动,稳步推进青年理论武装工作。

 

联系人:谭同学、王同学

联系电话:027-68752896

电子邮箱:ems_zuzhibu@126.com

特此通知

 

附件: 1. 武汉大学理论学习先进个人申报表

  2. 武汉大学理论学习先进集体申报表

 3. 2021年度“武汉大学理论学习先进集体”申报名单汇总表

 

共青团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2年7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