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English Version设为首页加入收藏联系方式
通知公告 首页 - 学生天地 - 研究生学工网 - 新闻公告 - 通知公告 - 正文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2016年国庆放假期须知
时间:2016-09-30    点击数:

学院全体研究生:

  根据学校《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的精神,今年国庆节学校放假时间为10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由于假期时间较长,各班级要切实按照学校有关研究生管理规定,加强研究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放假前。各班级要对同学进行遵纪守法、安全方面的教育,教育学生遵守校纪校规,注意人身、财务、交通和消防安全,不酗酒滋事,不无故晚归或夜不归宿,不得留宿外来人员,严防火灾、盗窃等各类事故的发生。要求学生自觉遵守学生公寓消防安全的有关规定,杜绝私拉乱接电源线、使用大功率电器、点蜡烛照明、生火做饭等违章用电用火行为。

  二、各班级要加强学生管理。根据学校、学院的教学安排,国庆节期间:

  1101-3日放假,所有课程停上;

  2104-7日课程调整为:104日上第4周周六的课,105日上第5周周日的课,106日上第5周周六的课,107日上第6周周日的课;

  3108-9日课程调整为:108日上第5周周四的课,109日上第5周周五的课。

三、放假期间外出或离校回家等要履行严格的请销假制度。学生离校必须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前往地点及联系方式。请各班将《国庆放假期间外出学生登记表》(附表二)电子版发至生活部部长杨宏欣邮箱2463382743@qq.com,《国庆假期离校安全责任协议书》(附表三)30日下午5:00前交至学院B145室王江海老师。  

四、履行请假手续离校的学生必须在107日晚18时前返校,届时各班要进行点名清查,并将学生返校情况于108日上午报生活委员杨宏欣邮箱2463382743@qq.com。对无故逾期返校或者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离校的学生,要依据校纪给予严肃处理。

  五、放假期间各班禁止以任何组织名义集体外出旅游,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六、放假期间各班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要求值班人员,切实加强假期期间的安全巡查。值班人员应将学生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报告辅导员处,并积极配合有关部分采取有效应急防范措施,确保学生安全和学校稳定。

七、国庆值班人员:

辅导员:沈仕雄13469971137

研究生干部:

硕士负责人:贾冰阳13100631826 杨宏欣15527085432

博士负责人:陈大波15927388116

  特此通知

  

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研)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文件类型: .doc国庆放假通知附件.doc (55.5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