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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知名学者共饮下午茶之财税研究协会篇
时间:2013-12-04    点击数:

——关于深化中国税制改革的若干问题
11月28日晚七点,经济与管理学院财税研究协会配合财政系邀请到了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局长许建国教授在经济与管理学院B251举行了一场关于深化中国税制改革若干问题专题报告会。参加本次报告会的有财政学、会计学、金融学的师生。
首先,许教授介绍了财税体制的意义和改革目标,然后从如下十个方面介绍了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税制改革的主要内容:优化税制结构,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保持中央和地方财力格局总体稳定,结合税制改革,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推进增值税改革;完善消费税制度;建立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调节收入分配;建立财产信息系统,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加快资源税改革,推动环境费改税;加强对税收优惠特别是区域税收优惠政策的规范管理;制定实施免税、延期征税等优惠政策;完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
然后,许教授重点介绍了营改增问题。其认为,“营改增”是中央集中地方财力又一新举措,并且从地方税收体系和地方财政收入两方面探讨了营改增对分税制体制的影响。另外许教授也从不同角度提出了完善营改增的建议,诸如暂停扩大营改增项目试点,实行部分营改增。
其次,许教授介绍了关于地方主体税种问题。他认为,如果按照原定思路实行全部营改增,就必须调整分税制财政体制。他从地方税主体税种选择原则、若干主体税种选项的评价、所得税作为地方主体税种四个方面对这一观点进行了阐述。
再次,许教授探讨了房地产税制改革问题。关于这一社会热点问题,许局长分别介绍和评价了上海、重庆两个房产税改革试点区方案的特点,并且从他自身的工作经历着重给大家介绍了湖北试点方案的特点。
最后,许教授对资源税改革与环境费改税提出了自己独到的看法。在这一部分,许局长用幽默而不失严谨的语言回顾了湖北磷矿石资源税从量计征改从价计征的试点情况。另外,许教授总结到,环境费改税问题集中在排污费改税、环保部门核定、地税部门征收以及碳税和碳排放交易的抉择等方面。
许教授不仅是一位对财政学有深入研究的学者,同时也是湖北省地税局局长,所以他不仅从理论上也从实践上对深化中国税制改革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分析,用风趣幽默的语言让广大师生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对税制改革的问题有了更深入的认识。
(赵斌 供稿,201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