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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三批“武大通识3.0”核心通识课和一般通识课的通知
时间:2019-11-08    点击数:

学院教师: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贯彻落实“成人”教育理念,根据《武汉大学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见》(武大字〔20162号)、《武汉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通识教育的实施意见》(武大本字〔201645号)等文件精神,学校进一步加强通识教育,重构了通识课程体系,现开展第三批“武大通识3.0”通识课申报工作,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1.核心通识课。核心通识课按照四大模块分别设立,构成各模块的核心观念、核心内涵和核心要素。核心通识课需按附件1中拟定的《核心通识课程目录》申报。申报核心通识课未获批的课程,不再入选一般通识课。

2.一般通识课。一般通识课按照四大模块分别设立,较之核心通识课,其覆盖面更广,课程门类更多。一般通识课可按附件1《一般通识课程群组》中的“课程举要”中所列课程名称申报,或依据通识教育理念和该“课程举要”自拟课程名称。

二、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课程须符合武汉大学通识教育“博雅弘毅、文明以止、成人成才、四通六识”十六字理念,有利于加强对学生人文素养和科学精神的培养;有利于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掌握科学的方法论;有利于促进不同学科领域的交叉渗透和知识融通。

2.能体现学科、技术和产业最新发展的课程,同时纳入创新创业课程管理。

3.为保证通识课程建设质量,通识课程须保证2学分。

4.为保证通识课程持续性建设,申报主持人必须组织教学团队,按期开设课程。

5.除已获批建设的第一批、第二批“武大通识3.0”课程外,其余通识课程都必须按照通识课程分类重新申报。没有申报的通识课程将无法在新培养方案中体现,不能面向2018级及以后学生开课。

6.学校鼓励跨学科、跨学院多教师联合申报,并对此类课程将给予优先立项建设。未参加通识教育培训的教师不得申报。

7.在第一批、第二批“武大通识3.0”课程中已立项两门课程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三、申报程序

1.请有意向申报的教师提交申报材料,于20191118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附件23)发送至邮箱:416939779@qq.com,纸质版一式一份交至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A105室。联系人:王亚君,电话:68754565。已经立项的课程负责人或者有意向申报课程的老师可以申请加入“武大通识3.0交流群”,QQ群号489099026

2. 在教师申报基础上,学院完成申报推荐。

3.学校本科生院根据各院()申报汇总情况分发网上申报平台密码,学院通知申报教师于20191125日前登录网上申报平台“武汉大学本科生院教学评审系统”(网址:http://202.114.74.134/jxps)提交申报材料 。

4.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以确定开课资格,通过评审的课程方可纳入培养方案。

四、通识课程管理与经费支持

1.学校加强通识课程经费的支持力度,核心通识课建设经费20/门,一般通识课建设经费5/门。学校将提高通识课程课酬,所有课酬作为专项经费划拨。

2.课程建设周期为三年,课程建设经费分年度划拨,建设周期内按年度进行考核,通过考核的课程划拨经费继续支持建设,未通过考核的课程取消课程立项并停止经费划拨。

3.立项的通识课程要提供中英文版课程名称和教学大纲。 

 

                                  

经济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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