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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专业课程考试考生须知
时间:2017-02-28    点击数:

所有报考经济与管理学院博士生入学考试的考生均须参加专业课程笔试,专业课程笔试由学院统一组织。具体安排如下:
1.考试时间:2017年3月5日上午8:30---11:30
2.考试地点: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具体地点请于2017年3月3日下午在经济与管理学院大楼二门厅查询,考生根据准考证号和报考专业查询考场)
3.考试科目及答题书写要求:考生请在答题纸装订线内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及序号。填写在装订线外其它位置的一律无效。考试科目及代码填写在答题纸相应栏目。
4.考生应在考试前3月3日下午17:00以前到考试地点了解考场及有关注意事项。
5.考生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获得外语免试资格的考生只须二代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入场,自觉接受身份验证核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并对号入座。入座后,将准考证、身份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核查。入场时间:3月5日上午8:10。
6.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每科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各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考场,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者交谈。
7.考场均配备无声挂钟。考生不得携带电子手表等计时设备及手机等通讯设备进入考场,不得使用带字典存储和编程功能的计算器
8.考生答题字迹要工整、清楚,填涂要规范,不得使用涂改液、修正带。考生在答题纸上除填写规定的项目外,不得作其他任何标记。答案书写在试题及草稿纸上的一律无效。
9.不到开考时间不得拆启试题袋。考试结束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按监考员要求上交试题、答题纸、草稿纸,经监考员逐一收回核查无误后,方可离开考场。试题、答题纸和草稿纸不得带走,否则,该科目成绩以零分计。
10.认真阅读《考场规则》(张贴在学院二门厅)和有关规定,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与规则。凡不遵守考试纪律,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一律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