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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经济与管理学院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公开答辩会(博士组)的通知
时间:2019-10-21    点击数:

全院研究生:

按照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和《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2017修订版)》的要求,学院定于2019年10月22日下午3点举行经济与管理学院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公开答辩会(博士组),现就答辩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地点及时间

博士组:

地点:学院第二会议室(A117)

时间:10月22日下午3点

二、参加答辩研究生名单

博士组(14人):

王 嵩 龙贤义 刘 帅 严 楷 杨旭丹

杨 朦 吴华君 林金钗 赵朝阳 郝 鹏

贾 煜 黄 剑 韩龙艳 潘武林

三、答辩规则

1、本次答辩为差额答辩。

2、参加答辩的研究生就思想表现、学习成绩、科学研究等情况作现场公开报告和答辩,报告时间博士每人不超过4分钟。答辩时间由评委把握,原则上每人不超过5分钟。

3、所有参加答辩研究生于10月22日上午9:00到学院B143办公室签到抽签,不能参加答辩者视为放弃。

四、情况说明

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和《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2017修订版)第三条第六项“科研成果特别突出者可优先或者破格申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规定,结合本院研究生科研实际,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讨论研究并经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座谈会征求意见后,确定今年学院博士研究生破格条件标准为“发表一篇SCI、SSCI一区论文或科研原始成绩达到100分及以上”。根据该标准,共有郝鹏、林金钗、潘武林、韩龙艳、刘帅5人符合要求,同意5人参加国家奖学金答辩。

联系人:陈老师,电话:027-68753186。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