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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武汉大学港澳台学生培养与交流合作专项课题申报的通知
时间:2020-09-09    点击数:

全院相关教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推进“双一流”背景下“十四五”期间学校对港澳台教育交流工作,提升我校港澳台学生教育培养质量,学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组织开展“武汉大学港澳台学生培养与交流合作专项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内容

研究课题要坚持问题导向,主要聚焦“双一流”背景下“十四五”期间武汉大学与港澳台地区交流合作、港澳台学生教育培养理论与实践的热点及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课题研究方向按照《武汉大学港澳台学生培养与交流合作专项课题选题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指南”)进行,指南所列内容是指研究领域,并非课题的具体题目,课题申报人可根据各自的研究内容确定具体题目。

二、立项类别及资助标准

本次申报课题类别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计划设立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若干个。其中,重点课题资助经费5万,一般课题资助经费2万。课题研究周期原则上为2年以内。

三、申报要求

1.申报课题要求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学,研究计划切实可行,强化问题导向、增强创新意识,课题内容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原创性、开拓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研究过程中要高度重视意识形态问题。

2.我校在职教师及管理人员均可申报,欢迎从事港澳台交流实践和学生教育管理的工作人员参与申报立项。每位申请人只能参与申报1项课题。获得过国际交流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资助课题但尚未结题的,不可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本次立项。

3.原则上应组成课题组申报,鼓励跨院系、部门组织课题组成员,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

4.课题研究成果对外公开发表或以其他公开方式使用,应事先征得学校港澳台办同意。

四、申报程序

请于2020年9月29日前将课题申请书(附件2),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交学院对外联络办公室A110,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uoyu39@whu.edu.cn。

学院联系人:罗昱68756710

校港澳台办公室联系人:彭国晖68752821。

特此通知。

对外联络办公室

2020.9.9